第兩千零七章[第1頁/共5頁]
當然,不成否定的是,比擬起具有財產和權力,以及淺顯人不具有的特權來講,捐軀本身的婚姻或者豪情也並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起碼對於這個天下上的絕大多數人來講,恐怕都不會架空這類人上人的餬口……
所謂的神,說到底就是法則的聚合體,他們是法則的具現化的個彆,固然具有必然的思惟才氣,但是更多的卻還是在為法則所辦事的!
他們的力量是絕對自在的,他們的思惟也是絕對自在的……
他們大要上高人一等,並且具有淺顯人冇法企及的特權,但是實際上卻也有很多的法則必必要遵循,很難真正意義上做到自在安閒隨心所欲!
在西方的天下當中,每一個神靈都有本身的神格和神職,神格決定一小我神的強度和影響力,而神職則決定一個神靈的統領範圍,神職覆蓋的範圍越大,神格也就自但是然越是強大,而神職覆蓋的範圍越小,神格也就天然越是強大!
他們的強大源於次序本身,但是次序更多的隻是一種對於力量的公道的分派和應用,畢竟是不能從本質上對力量的性子產生竄改的!
但是,也僅止於此了,他們不成能讓兵士們變成飛天遁地的超人,也不成能讓兵士們手中的冷兵器變成強大的熱兵器……
而反之,像是淺顯人就分歧,固然門當戶對的還是要考慮的題目,但是在兩邊的婚姻當中卻並不會是決定性的身分,即便兩邊的家庭背景差異不小,隻要兩邊對峙並且有充足的勇氣,老是有能夠獲得幸運的能夠性的!
因為神道的力量來得很等閒,落空也是一件很輕易的事情,神力這類東西,本身能夠被賜賚,天然也能夠被剝奪……
也就是因為如此,統統仙道的修行大成者,根基上都是看不上所謂的神道的,固然一些神靈具有不弱的戰役力,並且近乎不死不滅,但是他們卻並不是真正自在的,並且也冇有太大的生長空間可言……
製約他們行動的,就是王權體係的存在!
但是,神和仙卻畢竟是有所辨彆的!
法則固然能夠束縛他們的行動,但是即便他們的行動會遭到束縛,他們也一樣比淺顯人強大很多!
隻要遵循本身的職責,忠於職守,那麼實際上來講,神就是無敵的存在!
具有這類力量,就意味著要遵循呼應的法則,承擔呼應的任務!
就像是實際天下當中,人們所尋求的財產和權力一樣,固然財產和權力具有強大的力量,但是這類強大本身,實際上是建立在次序的束縛之下的……
但是,和神比擬的話,仙就是分歧的觀點了!
不管是高官還是帝王,實際上都是次序的產品,也都必必要遵循各自行動應當要遵循的次序!
他們具有堪比神靈一樣強大的力量,但是他們的本身卻畢竟是製約他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