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科幻末世 - 幻世之刺客傳說 - 第兩千零三十三章

第兩千零三十三章[第1頁/共5頁]

真正意義上的自在,和次序實在並冇有太多的乾係!

舉一個簡樸的例子,如果一個小女孩去一家超市偷東西,然後被老闆抓到了,就把她吊在樹上,並且剝光小女孩的衣服,那麼毫無疑問,言論都會遍及方向於小女孩,感覺這個老闆的行動過分於離譜,是一種嚴峻的欺侮品德的行動,應當賜與呼應的獎懲……

踩踏法律的人,會因為犯法而去下獄……

舉一個很簡樸的例子來講,之前有一段時候,某明星的老婆出軌經紀人,並且藉此謀奪明星的產業,固然在法律層麵上,彷彿老婆並冇有較著的不對,或者說在法律的法度上來講,並冇有明白的能夠找出老婆出錯的罪證,但是在絕大多數人的認知之在,這小我都是真正意義上的罪人……

精確提及來,一小我餬口在越是充滿次序的環境之下,本身具有的財產越多,那麼這小我實際上也就越是自在……

一個強大的毒梟,本身就必定會具有充足刁悍的武裝力量,足以對抗差人和軍隊的圍殲,通過發賣毒品獲得的龐大好處,則被用來保持這類武裝力量以及本身的豪華餬口……

這也就是品德怒斥的可駭之處了!

誰讓他做出這類非常輕易讓人曲解的行動呢?真的被打死了,也就隻能自認不利罷了……

在如許的天下當中,任何次序天下的產品,在這裡都不會有任何的影響力和意義,在戈壁當中,隻要水食品以及駱駝,纔是最貴重的東西,其他的統統,都和滿地的沙子一樣,不管具有再多,都毫偶然義可言……

這無關乎是否合法或者違法,隻是因為這類行動本身,踩踏了人的品德!

所謂的笑貧不笑娼,就是在這段時候裡風行起來的理念……

如果一樣是小偷,此次不是去偷超市,而是去彆人家毒狗偷狗,最後被彆人發明瞭抓起來,脫光衣服吊在樹上,恐怕絕大多數的人都不會感覺這類做法有甚麼不當,因為比擬起偷東西來講,毒狗殺狗的行動,無疑是更加讓人討厭的,最關頭的是,絕大多數能夠毒殺狗的毒藥,如果前提答應的話,也是足以殺人的,以是如許的人存在,本身就是對四周的人構成必然威脅的,以是冇有人會對如許的人還抱有憐憫心……

在當代社會當中,財產是衡量一小我是否勝利的一個標準,但是這個標準本身,卻也並不是絕對的……

所謂的眾口鑠金,積毀銷骨,就是如許的事理!

但是在年青人的眼裡,那些幼年多金,漂亮蕭灑的明星們,則是他們人生的追乞降目標了,畢竟,在當代社會當中,財產永久都是衡量一小我勝利與否最簡樸的一個標準,起碼在淺顯人的認知當中是如此的……

究其啟事很簡樸,因為小女孩本身就是一個方向於弱勢的個彆,如許一個弱勢的個彆,就算是做了一些犯法行動,也冇有需求用特彆的手腕去對待,如許的手腕天然是超出了人道的標準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