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一十一章[第2頁/共5頁]
但是實際上,不管是甚麼事情,成果都是最首要的!
究其啟事很簡樸,不過就是救人勝利了!
天下各地都有近似的訊息,年青的小夥子,為了救掉入水裡的小孩子,最後把小孩子救了,本身終究卻淹死了……
畢竟,不管是武者還是保鑣,在社會上實在都冇有甚麼太高的社會存在感可言!
一樣的訊息故事,如果結局分歧,那麼產生的成果也會完完整全分歧!
也就是因為如此,統統淺顯的武者,實際上並不是一種非常具有優勝性的職業,不管是從支出還是從事情性子上來講,都是如此!
說到底,冇有真正達到武道級的武者,他們的本質還是凡人!
畢竟,對於絕大多數的淺顯人來講,任何時候任何地點,動用本身武力的行動,不管是出於甚麼啟事,都是有潛伏的違法的能夠性的,就算是合法防衛,究竟是不是防衛過當,也是有法官來判定的……
一個武道級的強者,凡是會成為是非人!
說到底不過就是見義勇為失利了!
如許的訊息,能夠說是屢見不鮮的事情了……
人固然能夠主宰本身的行動,但是要曉得,人向來都不是獨立的個彆,向來都是在社會當中儲存的,每一小我都有大大小小的社會乾係,牽一髮而動滿身,有些時候,本身的命,本身就不是本身的東西,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捐軀了本身,讓本身在公德層麵上冇有瑕疵,但是實際上倒是在對不起父母,對不起朋友,對不起本身的彆的一半,是一種私德上的缺失!
所謂的非人,實際上也就是超凡的存在了!
凡人的極限,在非人的武者身上,是完整冇成心義的數據!
舉一個很簡樸的例子來講……
在法律冇有一個最合適的體例去製裁那些欺詐者和碰瓷者的時候,這些行動就必將會變得越來越猖獗,並且激發更多的社會題目,情麵也就自但是然會變得冷酷!
事理很簡樸,一小我冒著風險去救彆的一小我的時候,如果冇有百分之百的掌控,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就是在率性在用本身的人生去打賭,這類打賭本身,就是非常笨拙的行動!
不然的不管解纜點是如何的光偉正,如果成果是壞的,那麼事情就不管如何都不成能算得上是一件功德了!
而為甚麼一件明顯是功德的事情,終究卻變成了一件好事,究其啟究竟在很簡樸!
他們是超凡的存在!
這類目光,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會伴隨這個小孩子一輩子,這家人越是被暴光,他們今後的餬口也就會變得越是困難,乃至他們和死者家眷的打仗,也必將會處於一種劍拔弩張的狀況!
另有小夥子的女友,也會是以更加傾慕本身的這個朋友,乃至本來能夠看小夥子並不紮眼的女方家長,也會是以對小夥子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