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科幻末世 - 幻世之刺客傳說 - 第一千九百四十章 秩序二十五

第一千九百四十章 秩序二十五[第2頁/共5頁]

但是這類行動本身,從人道的角度上來講,卻又是一件罪大惡極的事情!

如許的人,其實在社會當中並不在少數……

很多時候,在法律角度上看起來微不敷道的犯法行動,從人道的角度上來講,倒是罪大惡極……

而一小我,如果在蒙受了逼迫和壓迫以後,挑選以無辜的工具作為抨擊目標的話,那麼就是典範的抨擊社會的行動,如許的行動一樣是為人道所不容的,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分歧適人道的行動,天然會被絕大多數的人所討厭,所架空!

但是,從人道的角度上來講,傳銷是一種精力層麵的洗腦行動,能夠很大程度上竄改一小我的思惟和行動形式,而然這類精力層麵上的洗腦,足以讓很多家庭是以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從風險的角度上來講,能夠說和毒品差未幾了,嚴格提及來,傳銷就相稱因而一種精力層麵上的毒品……

像是傳銷之流的犯法行動,為甚麼會引發民憤,底子的啟事也就在此,傳銷本身在法律的角度上來講,並不算是甚麼很嚴峻的罪過,且不說很難判刑,就算是判刑的,也很難真正被判處重刑,絕大多數的傳銷職員,就算是被抓捕了,也是教誨教誨就放掉了,畢竟很多時候,傳銷職員當中,受害者還是占有大多數的……

說到底,這二者都是人道的一部分,在每一小我的身上,也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著,辨別隻是分歧人身上的比例分歧罷了,有些人的身上食肉者的比例更重,而有些人的身上,食素者的比例更重,僅此罷了!

但是,如果為了一己私仇,而涉及到其他無辜之人,那麼如許的人就會遭到絕大多數人的討厭和架空,如許的複仇也不會獲得人道次序的認同……

從法律的層麵上來講,偷狗也好,殺狗也好,都不算是甚麼非常嚴峻的犯法行動,因為不管從甚麼角度上來講,在法律的層麵上來講,寵物隻是小我財產的一部分罷了,豪情是不會被計算進入財產的範圍以內的,一隻不值錢的土狗被偷走賣肉又或者是被撞死,在法律的層麵上來講,做這類事情的人幾近是不會遭到甚麼太大的獎懲的……

如果從這個角度上來講,傳銷無疑就是一種非常嚴峻的罪過了……

隻要人道次序生長到了極致,那麼終究法律就必然會和人道相互符合,統統不人道的事情都是違法的,而統統人道的行動則都符合法律……

而反之,如果有人隻是純真的因為妄圖家財,就挑選謀財害命,那麼就是超出人道標準的行動了,一樣是殺人的行動,如許的殛斃是不會獲得認同的,因為絕大多數的人,設身處地處在不異的環境之下,也不會做出如許的行動來……

但是違揹人道的行動,卻遠比純真意義上的違法犯法更加的可駭,因為這類行動本身,是對於全人類的一種叛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