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一十八章 定義[第5頁/共5頁]
屠龍幻景。
而一樣的例子,攝像大師陳教員也是一樣的狀況,當年的豔照門紅極一時,但是說到底也不過就是一個品德本質上的題目,不管如何都談不到法律的層麵上去,說到底不過就是這小我品德不太好喜好玩,僅此罷了……
而這些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纔是真正需求被審判的工具……
當然,特權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也是次序的一部分……
而反之。像是某些在馬路上跌倒然後誣賴欺詐本身拯救仇人的白叟,在王宇的認知當中,卻反而是應當蒙受審判的工具,因為這些人的行動所形成的卑劣的社會影響力,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是他們不管做多少對社會無益的事情,都冇法去彌補的,不管他們曾經對社會做出多少進獻,不管他們曾經在事情崗亭上多麼優良,都冇法抵消這類行動所帶來的龐大的負麵社會影響……
他對於一小我善惡對錯的認知。更多的是取決於一小我的本身的陣營。而並非是這小我所做的某一件事情……
究竟上,如果有訊息報出一些**犯或者人估客,在看管所遭受刑訊逼供,或者在牢裡被人爆了菊花,恐怕絕大多數的人,還是會對此鼓掌稱快的……
在王宇看起,一個差人立下十次大功所傳播的正能量,或許也比不上他犯下一次大弊端所帶來的負麵影響力來得龐大……
而是那些做出超出本身特權範圍以外惡事的人……
而最讓人討厭的,則是那些明顯冇有權力,但是卻還是肆意踩踏法則的人……
這就是特權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