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黃帝內經 - 第127章 陰陽係日月篇第四十一

第127章 陰陽係日月篇第四十一[第1頁/共1頁]

黃帝曰:五行以東方為甲乙木王春,春者蒼色,主肝。肝者,足厥陰也。今乃以甲為左手之少陽,分歧於數,何也?

故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岐伯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地為陰。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仲春,月生於水,故鄙人者為陰。手之十指,以應旬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

岐伯曰:正月、仲春、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四月、蒲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七月、八月、玄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十月、十一月、十仲春,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黃帝曰:以治之何如?

其於五臟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黃帝曰:合之於脈何如?

黃帝曰:餘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之於人何如?

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仲春, 主左足之太陽;午者蒲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已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醜者十仲春,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玄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儘,故曰厥陰。

甲主左手之少陽,己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併合,故為陽陰。庚主右手之少陰,癸主左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壬主左手之太陰。

岐伯曰:此六合之陰陽也,非四時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陰陽者,馳名而無形,故數之可十,離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萬,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