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黃泉借皮 - 第十九章要命的傳單

第十九章要命的傳單[第2頁/共3頁]

隻能低著頭,等他們說話。

小楊直接把傳單接過來,挨個塞進了我們手裡。

我聽到這裡打斷了對方道:“周蜜斯,你身為方士傳人,莫非不曉得,十字路口的東西不能隨便去接麼?”

周溪月點頭道:“我身上帶著護命法鈴。就算我感受不到幽靈的存在,法鈴也會提示我。”

王曼曼聽到這裡驚聲道:“溪月,你當時已經瞥見幽靈了,如何不奉告我們?”

當時,我冇感覺甚麼,過後我才發覺不對!

十字路口是陰陽交彙之處,活人燒紙,陰差拘魂,必經十字路口。同時,十字路口也是遊魂野鬼經常出冇之處。

天豪旅店的確是有人安排好了統統,但是構造集會的“小王”卻始終冇有呈現,隻是給我們發了一條資訊,說他有首要的事情要做,祝我們玩得高興。

我看向錯愕的王曼曼:“如果,我連這點事情都看不出來,敢在風水街上開店麼?”

如果,周溪月明知故犯,那就是震驚了術道上“不成驚鬼瀆神”的大忌,在方士看來,店主撞邪跟主動招鬼,美滿是兩個觀點。這一點,我必須得問清楚才行。

周溪月接著說道:“天豪旅店出來,高低兩邊都有十字路口,隻要馬路劈麵才安然。我本來想要提示那些同窗過馬路。等我昂首的時候才發明,馬路劈麵每一盞路燈上麵都站著一個穿戴壽衣的人。”

那天,我們會聚在一起,是因為有人在校友群裡發了一個集會告訴,發告訴的人用的網名是“小王”,說是安排在天豪旅店,用度全數由他承擔。

這類連凡人都懂的知識,周溪月不成能不曉得。

我們固然都獵奇這個欣喜會是甚麼?但是,留在本市的同窗還是太少了,最後也隻是去了七八小我。

“術道上講的,‘不能驚鬼瀆神’就是這個意義。”

周溪月說到這裡停了下來,我也接了一句:“你當時,冇有感遭到旅店包房裡多出了某小我麼?”

我接到阿誰告訴的時候就感覺奇特,我們剛畢業兩年,很多人的事情和餬口都還冇穩定下來,集會那天既不是特彆的日子,也不是在假期,班裡的同窗很難聚全。阿誰小王為甚麼要安排如許一個集會。

周溪月從速道:“那天,不是我們用心要接請柬。而是我想禁止也來不及了。”

周溪月坐下來道:“我和曼曼是……”

我點頭道:“你持續說!”

我替周溪月解釋道:“她當時的做法是對的。你在瞥見幽靈的時候,如果冇有掌控乾掉或者送走對方,最好就當作冇有瞥見。千萬不要覺得,你喊上一聲就能把幽靈嚇走,一旦驚嚇到對方,被他盯上的時候,你哭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