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條件(下)[第2頁/共4頁]
這也是李默成心為之,老斯黃金光陰就是在這二十年,拍一部火一部,到了二十一世紀後,老斯能夠因為上年齡了,做監製還能夠,臨到他本身當導演拍電影,生生將大片當文藝片拍,成了文藝片,還想賣座嗎?
李默說了第五個前提:“最後一個前提,導演的人選必須是史蒂文・斯皮爾伯格。”
一會各個代表6續返來,你看著我,我看著你,6續在紙上寫上本身的心機價位。
先題材,自從《天國之門》大撲後,題材的挑選已經很侷促了,與天國之門近似的題材、乃至魔戒,大夥都不敢拍,要麼就是外星人,因為星球大戰正火著,以是今後去,好萊塢拍了很多外星人題材的電影,要麼怪獸,是明白鯊動員起來。
李默說道:“諸位,這隻是我第一本書……”
不提是否真投入一億美圓去拍一部大片,想要拍好它,投入不會少,到時候為了分攤風險,必須拉攏更多的投資人進入,東也是拉,西也是拉,李默手中有錢,為何不能進入?
李默說到這裡,扭頭看了一下郝立克。
李默說了這麼多,一是為了能將電影拍攝今後拖,二是在今後拖的同時,還要將這三部曲的電影改編賣出高價。
若真的有了五億美圓,僅是票房就會將統統本錢收回來了,何況這部電影到時候必定會有很多衍生品支出。
“可否流露一下你幾本書的內容嗎?”環球代表問。
這個代價不低了,整相稱於二十一世紀一千多萬美圓……但話說返來,李默說的是三部曲,分攤下來,一部纔多少錢?想一想華納兄弟拿下《哈利・波特》所支出的代價吧。
還要考慮一個身分,那就是三部曲改編權連著一起買下來的風險,又要扣掉一部分,但不管如何扣,它也不成能隻值兩百萬美圓,不要三部曲了,一部曲伶仃拿出來賣,不要電影票房分紅,也不止兩百萬美圓。
明白鯊能與恐龍比擬?
一個代表站了起來問:“李,我想問一句,你三部曲一起拍賣,隻寫出來一部曲……恕我說句不入耳的,萬一你有事,餘下兩部曲如何辦?”
幾個小時後,大鬍子老斯風塵樸樸地趕到李默下榻的這家賓館,一見麵抱住李默:“李,外星人,可讓我抓住你了。”
非常殘暴……但放在美國事很普通了,環球的代表站起來講:“可否讓我們打一個電話?”
郝立克會心,走過來講:“我的店主將話說請楚了,上麵到了各位出價時候。請各位將你們心中的底價寫在紙上,價高者得之。”
隻能說聘請斯皮爾伯格當導演,必定會增加拍攝本錢,但比擬於能夠的一億美圓,又不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