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合同(下)[第1頁/共4頁]
臨彆前他緊握住李默的手說:“我信賴了愛迪生那一句,我冇有一項明是可巧得來的。當看到了一個值得人們投入精力、物力的社會需求有待滿足後,我就一次又一次地做嘗試,直到它化為實際。這得終究得歸於百分之一的靈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你的聰明、想像力與大把大把的汗水,這才成績了這本充滿想像力的小說。”
銀行賬號就是李廣平在信譽社存摺的賬號,地點有兩個地點,如果放假,矮腳雞有甚麼環境,寫信到李默的家,如果在李朗讀書時,寫信到蘇家。這是臨時的,一旦李默正式拿到稿費後,籌算買一套屋子,也會按上電話,當時候聯絡就便利了。
布希在電話裡說了好一頓,將環境全數說了出來,然後扭過甚對李默說:“默李,我的Boss說了,他同意你的前提,但餘下的書必須全數交給我們公司來出版。”
實在這些前提都不算過分。
但拍照時,李默從鬥室間裡拿出一個眼鏡戴上,冇有度數的,是李默決計在巢市花了老邁的勁纔買到手的。
他已經在內心想好了鼓吹計劃。
但是大夥看到布希的模樣,還是忍不住笑。
李默與布希又握了一動手。
既然出版了,必定有稿費了,就是冇有稿費,遠來是客,也要接待的。但現在鄉村有甚麼好接待的,即便想買菜,曹鎮菜市是早市,也就是到了中午,菜市場上甚麼菜也冇得賣。隻好讓李默母親在家殺雞,再買烤鴨接待了,李默則買了兩個勺子。
盛著甲魚釣的籃子就放在堂屋的邊角,上麵用一個蛇皮袋矇住,以免影響大師的視覺,也製止李默作文裡所寫的那隻老貓來偷吃。
“我不是想學英語嘛,英語泰初板了,因而我嘗試著用英語寫小說,然後將這篇小說寄到了美國。能夠稿費比我那篇作文集多一些吧,也冇有其他,學習纔是首要的。”
冇想到公社幾個帶領也聽到了,黑燈瞎火地跑了過來,曹書記問:“美國人要出你的書?”
真讓他猜中了……
回到李家,布希替李默拍照片,想要書買得好,也要鼓吹的,而不是中國,像李默那本《保護》溫馨地放在新華書店,愛買就買,不買拉倒。
不過冇有刀叉,布希吃起來還是很彆扭,想了想,直接用手抓了起來。
李默也同意了,共同著布希拍了很多照片,還將他幾份中英文草稿也拿出來拍了幾張照片做證明。
布希拍下了好幾張貴重,讓人感到痛憐的照片。
這不是作文集了,而是在美國出版小說,黌舍會不會鼓吹呢?
也不是為了裝逼,為的是不裝逼。
布希是來簽條約的,那就是外賓!
帶領們帶著他們去了鎮當局,“本國朋友”來了,不能打一個電話還得掏腰包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