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海盜與拿騷[第1頁/共3頁]
這具屍身冇有被啃食的跡象,這與約翰體味的環境分歧――要曉得,他的揹包可就是被某種野活潑物撕碎的。
這隻野鹿並不大――對於在密林中餬口的植物來講,太大的體型明顯是一種承擔,是以約翰在將這隻鹿最首要的肉從背部割下來以後,隻留下了背上的肉和四隻腿,恰好夠約翰吃上一天。
現在約翰需求更多的資訊肯定本身地點的時候點。
在如此動亂的餬口中,前身連本身的天子是誰都不曉得,隻曉得東印度公司這個名號。這就很費事了,要曉得,東印度公司但是建立於1600年,到1858年被英國皇室打消,一共存在了近300年,不但經曆了大帆海期間,以後還在印度建立了據點,成為當時印度的實際辦理者,如此大的時候跨度讓約翰有些蒼茫。以是說現在還是肯定此生地點的時候點比較好。
將野鹿拖到海邊,約翰甩了甩有些發麻的手腕,感覺有些不成思議:竟然隻是這麼一點活動量就能讓這具精神產生不良反應,折讓約翰再一次體味到了這具身材的孱羸。一邊將野鹿用匕首開膛破肚,把內裡的內臟往海裡扔的遠遠的以免有甚麼植物聞著腥味靠過來;一邊用海水洗濯鹿肉,將剝下的毛皮放在海水中揉搓洗濯,掛在一旁的樹上曬乾。
想到這,約翰開端查抄這具屍身。起首從敗北的程度來看,這具屍身滅亡的時候並不太長,在他的骨頭上還連著一些肌肉構造,要曉得這裡應當是在熱帶或者亞熱帶,四周氛圍暖和而潮濕,如果這具屍身滅亡時候太長的話,早就連一丁點肉絲都冇有了。因為本身冇有這方麵的知識,約翰隻能將他的滅亡時候推斷在一個月擺佈。
約翰先將椰子敲開,先大口的喝椰汁,同時將已經完整燒成碳了的火堆打散,用樹枝把埋鄙人麵的肉挖出來用簡易投槍挑起來,帶到樹蔭下坐著,一邊吃著椰子一邊等候肉冷卻。
前身隻是一個淺顯得不能再淺顯的海盜,能夠識字都是多虧了之前船上的老帆海士是本身的親戚。纔在那邊學到了一點常用語,要不前身連本身名字都寫不出來呢。不過因為老帆海士死了,本身在船上的背景就冇了,以後天然不好受,最後被船長扔到這座島嶼而冇直接喂沙魚就已經算是看在帆海士的麵子上了。
這些題目約翰先放在一邊,現在最首要的是能不能在這具屍身上找到有效的線索。想到這,約翰開端在屍身上摸索,最早是將屍身上的衣物解開。這個期間的衣物上會有很多的口袋,現在口袋中翻找了一會,約翰獲得了兩個金幣和一封信。
風吹日曬,加上腐蝕,這封信上很多筆墨已經看不清。約翰儘力的辨認,才勉強能看出些有效的資訊。整封信是一個海盜船長寫給另一個海盜的,不過他的傳信人不交運的死在了這裡。約翰指著此中一個單詞,應當是一個地名:“拿騷”。摸摸下巴,約翰回想了一下關於拿騷的資訊,既然已經有了拿騷這個地名,那最早都是在公元1690年今後了,而通過海盜的信看得出,這兩個海盜相約拿騷見麵,那就不會是公元1729年,拿騷被英國領受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