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揚州尋親[第2頁/共3頁]
兩人走出,看了一圈東倒西歪的桌凳。一看便知,是被那群無良的官差鬨得功德。店鋪四周擺放著幾個龐大的櫃子。櫃子上歪傾斜斜的掛著一些分門彆類的牌子。黃逸一一看過。上麵是寫著:“古箏,琵琶,簫,笛,二胡,箜篌,編鐘;體鳴樂器;膜鳴樂器;氣鳴樂器;另有弦鳴樂器。”
幾今後,兩人終究到達揚州。
黃逸笑道:“唐玄宗李……額,就是古時有個天子。有一次“封禪”泰山,中書令張說做“封禪”使。張把半子鄭鎰由九品官一下子提成五品官。厥後玄宗問起鄭鎰的遷升事,鄭鎰支支吾吾,無言以對。在旁的黃幡綽譏道:“此乃泰山之力也。”玄宗方知張說秉公,很不歡暢,頓時讓鄭鎰降回原職。厥後,人們曉得比事,就把妻父稱“泰山”。又因泰山乃五嶽之首,又稱為“嶽父”,同時稱妻母為“嶽母”。”
“嗯!”詹曉敏點頭,帶領黃逸向鬨市找去。江都雖亂,當揚州城裡的治安倒是好了很多。畢竟被同一了麼。誰敢不平?那就彈壓誰!
黃逸上前摟住她,安撫道:“不會有事的。這些官差隻是搶財罷了,不會傷人的。你看那麼多災黎都逃了,或許,你父母也逃了。我們先去你故鄉看看吧。”
詹曉敏推入一個商店店鋪。這是一個賣樂器的店鋪。此時看去,卻像是荒廢已久。到處都是灰塵。
黃逸將‘雲清纓絡’親手幫詹曉敏戴上。
“厥後,便逐步演變成了一些處所的風俗,即在男女正式結婚時,以“搶”的體例把女方接到男方處,同時以金屬金飾套在女子脖子上或手上,以示束縛,逐步構成男生送女生項鍊的風俗。現在搶婚早已被淘汰,但為了製止女人逃竄的鏈子卻演變成了用金、銀、珠寶製成的裝潢品,成為明天的項鍊、項圈和手鐲、手鍊等。”
詹曉敏神采再次羞紅。隨即又暴露黯然之色道:“也不曉得我父母如何樣了。我好想他們。”
黃逸如有所思的點點頭。
詹曉敏笑道:“傳聞送女子項鍊的含義最後是為了明白所屬權。原始社會母係氏族向父係氏族竄脫期間,女子開端從氏族核心腸位退下來,成為男人的附庸。在氏族或部落戰役中,勝者把對方部落的女子作為戰利品擄來,為製止她們逃脫,常用一根鏈子或繩索捆住她們的脖子和手。”
實在天下都一樣,刻苦的。永久是那些手無縛雞之力的布衣老百姓。
黃逸吃驚的張大嘴巴。獵奇問道:“如果諧音,倒的確有那麼一回事。畢竟項鍊跟相戀的確很輕易讀混。但是‘搶婚’,是如何個說話?”
黃逸隻覺本身看的入迷。回過神問道:“曉敏,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