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結[第2頁/共2頁]

因而我便寫了毀滅篇。

歸正冇人看――不如來原創一場戰役吧!

當然,這麼說有打壓彆人、晉升本身之嫌,實在我並非這個意義。

這本小說從17年3月初,斷斷續續寫到17年9月尾,花了七個多月的時候,撤除非註釋,統共也才寫了十八萬零三千多字罷了。

我寫不出東西的時候,會偷懶去看彆人寫的故事。

第一部分,烈火如歌,算是寫完了。

厥後我發明,說是“很多讀者”,實在也冇幾小我會看――如許想著,膽量便大了起來。

隻是,有一個題目,使我墮入了深思――為甚麼配角要參與到這些打打殺殺裡去?

挺好。

那麼,作為小結,該交代些甚麼呢?

我當時懷著“配角逃出木葉今後冇事理去乾與其他事情”的設法,開端寫一段過渡劇情,各種乾巴巴的線索冒了出來,但是線索太多了,憑我這不入流的筆力底子冇法掌控全域性,然後很多讀者便看不下去了。

能夠去吹水裝逼了。

我自問,當真看過幾本典範武俠小說的本身寫打鬥戲算是比較在行了,但是很奇特,我一想起那些出色刺激的殛斃場麵,第一時候便冒出了一個動機――我為甚麼要跟你打?

有許很多多的小說的劇情,都是如此這般,強行去給配角製造衝突――解釋起來也很輕易――因為配角獵奇嘛。

當時的設法非常簡樸,首要目標就是要讓配角跟邪神教會產生牴觸,然後,裝逼殺人,吐槽人生。

果不其然呀……保藏是一每天的掉。

提及來,這本小說剛開端的時候,成績還算不錯,曾經一度占有了起點公開新書榜的榜首,在同人範例內裡,把二次元公開新書榜的第一名占了半個多月。

有人說了,你不平你上啊!好!我上!

看了這麼多年的收集小說,我發明彆人與配角產生戰役的劇情,根基上都是配角本身作出來的――因為本身獵奇捲入了風波、因為反派太腦殘直接上門找死……不過是這兩種環境。

然後我就撲街了……

一些資深作者能夠諳練地操縱套路充分本身的劇情,一些天賦作者能夠仰仗各種靈感創新本身的故事――他們一樣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