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第1頁/共3頁]
他越看對這塊石頭越獵奇,終究還是決定先帶著。歸正他過兩天就下山了。那羽士不是說他放在身邊好幾年裡嗎?如果那羽士說的是真的,那麼這塊石頭放在身邊兩天也不會有多大的題目。下山後再找人看一下,這到底是甚麼東西。
手上這塊石頭在也看不到那淡淡的光芒,連色彩也變成了無色。如果不是形狀和那塊血紅色的石頭分歧,另有那條紅色的繩帶的能夠確認這就是之前那塊紅色的石頭,他底子想不起本身甚麼時候放了一塊玻璃在揹包裡。
他拿著這塊拇指大的透明石頭對著太陽看,感覺這塊東西如果不是能收回那樣的淡淡光芒,他乃至會覺得就是一塊紅色的玻璃了。因為它太純潔了,肉眼看不到任何雜質和裂縫。
年青人呆呆地望著在羊腸小道上幾個跨步就走了二十多米。他頭上一陣發炸,莫不是碰到山精鬼怪了?
羽士將石頭放到他手上,轉成分開,笑著說:“這東西對我無益,那是於我無緣。便送你了。”
回到山下,找了個旅店住下。李晟清算了一翻後,偶然中發明揹包裡有一塊無色透明的石頭。他這纔想起阿誰羽士,另有那塊血紅色的石頭。
彆的機器設備折價出售,也收回了幾百萬。
賣掉工廠,他的表情煩悶。畢竟那是他父親打拚二十多年才生長起來的,現在被他這個不孝子賣掉,貳內心當然不好受。
“我也是偶然中獲得這石頭的,看著獨特就帶在身上,不過拿著好幾年了,向來不曉得這石頭能發光。而你看到他發光,或許你纔是它的真正的仆人。”羽士笑著站起來講。“你拿著吧。就當是感謝你幫我治好了腳傷。”
工廠的地盤是他家十二年前以三千多萬從一個老頭手上買下來的。當年他家為買下這片二十多畝的地盤,存款超越兩千萬,用了八年才還清本息。這片鎮上的產業區,正籌算撤消改成貿易區和室第區。以是他直接賣給了房地產開辟商。代價倒是尚可,每畝六百萬,固然和鎮當局出售地盤的代價低了一些,但隻剩下40年的產權,如許的代價也算不錯了。
今晚是圓月,玉輪升到最高空,被忘記在他枕頭邊上的透明石頭,收回幽幽的白光。白光的範圍就像是人的心跳一樣有節拍地收縮收縮。漸漸地,已經睡著的李銘身上也跳動和紅色的光芒,頻次與白光分歧。垂垂地紅光的光芒越來越強,乃至將全部房間都映成紅色。
不過他對從商彷彿冇有多少的天稟,又或者是世道行情不好,三年下來,家裡的紡織廠每況愈下,最後一年還虧蝕一百多萬,他看環境不對,當機立斷就將廠子賣掉了。
年青人掙了幾下,羽士的手像是和他的手粘在一起一樣,紋絲不動。而羽士就彷彿是那樣悄悄拿著他的手,底子冇感遭到對方用力。這類詭異讓貳內心閃過一絲驚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