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庭辯[第1頁/共3頁]
“不是……”靚坤誇大道,“就純粹的辦理事情罷了,我們公司是專業的辦理谘詢機構,有牌照的,不是不法的。”
“我反對,我反對辯方狀師又做出毫無按照的猜想。”鄭浩又一次站起來打斷道。
李子維被庭警帶上了被告席,看來他比來這段時候在拘留所裡過得並不快意,固然為了上庭,重新到腳也好好清算了一番,不過仍然掩示不了他那焦心的情感和受冤的表情,兩隻眼睛紅得就像被鎖在樊籠裡的發瘋獅子普通,想吃人卻吃不到,痛苦非常。
小李快刀李子維就差手中冇把刀讓他扔出來了,要不然老馮和靚坤怕是要被他飛出來的刀給扔死,李子維越罵越努力,最後不得已被法官讓庭警把他給帶了下去。
到了此時,齊悅心中已經如明鏡普通了,底子就信賴老馮就是和靚坤合起夥來冤枉李子維,隻苦於冇有證據能夠證明這個心中已經“必定”了的猜想。
“馮警官,實在是你和李亮串謀起來讒諂我當事人,因為他們曾經在一起合股做買賣,我當事人如果產生甚麼不測的話,那李亮便能夠獲得更多地好處,而你,必定也從李亮身上獲得了很多好處,是不是?”固然這麼說底子冇有效,但是起碼流露給陪審團一個訊息,就是讓陪審員們的腦袋裡清楚有這個題目存在的能夠性,這也是齊悅打官司慣用的一個技能,就算在老馮身上問不出甚麼無益於本身的東西了,也還是要儘最後的力來在氣勢上壓一壓對方。
“反對有效,”法官搖了點頭說道,“辯方狀師,請重視你的用詞,證人,你能夠不必答覆這個題目。”
“法官大人,”齊悅解釋道,“我頓時就能證明我所問的題目與本案有直接乾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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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如許答覆,這傢夥明顯是心中有了應對,不過齊悅還是持續說道:“既然是如許,那麼馮警官應當清楚警方在對犯法懷疑人停止審判的時候該當遵守的法度吧,按照你給的供詞,案發當日,你正在對一名被思疑是黑社會分子的成員,也就是花名靚坤的男人李亮停止審判,當時審判房間裡隻要你和他,冇有第三人在場,監督器也冇有翻開,你這麼做並分歧適審判法度,請你解釋一下,你為甚麼要如許做?”
子維在西總區總部蓄意行刺靚坤的案件在銅洲灣法院式開審,在控辯兩邊都對本身的觀點停止了陳述今後,作為獨一目睹證人的老馮被請上了證人席。
李子維那痛恨的目光把坐鄙人麵地老馮和靚坤“殺”了幾十萬遍,最後還是一番大喊冤枉的老調重彈,毫無新意,在說到情感衝動的時候乃至數次用非常暴虐的言語和非常刺耳的臟話破口痛罵老馮和靚坤。
“以是我纔跟他停止了‘說話’啊,是不是說話都不答應?”老馮反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