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1頁/共3頁]
都會中間公園是荊楚市最大的城內公園之一,與荊楚義士公園、荊楚市叢林公園、荊楚猴子園並稱荊楚市的四大“綠肺”。這個公園占地有近五千畝,絕大多數處所都是富強的叢林。前先年,進這個公園都要免費的,門票十元;厥後荊楚市當局啟動“還綠於民”工程,上述四至公園全數免收門票了。
一邊慢跑,一邊前行,一邊想著明天賺的二千多元錢,一邊又想著小美女上學的事。我這裡一邊想苦衷一邊前行,估計離北門不是太遠了,心下想想,就快到大街上了,嗯,隻要再過一個十字路口便可到家了,便有些歡暢,不由自主地加快了些速率。正在這時,我卻模糊約約聽到叢林裡有人在低聲說話。究竟上,這類聲音在平素是絕對聽不到的,但這時倒是極其溫馨的夜晚、而地點卻又是這個極其溫馨的公園,再者,恰好又趕上了我這個在大山中餬口了那麼多年、且練過技藝的人。我當然聽得清楚,倒是兩個男聲。一個在說:“此次可得我第一個了。”另一個卻不肯,也要做第一個。前麵阿誰男聲卻說,前次是你第一,此次輪到我了。後阿誰則說,前次阿誰貨品普通,可比這個差遠了。
就這般忙。到得第二天淩晨快兩點時,酒吧終究打烊了。我很驚奇,我明天除開那一千元“小費”外,在結帳時,竟然另有其他客人統共給了我一千四百元小費,都是在買單用度中同一扣除出來的,但點明給我。今晚的小費,我拿的最多,其彆人最多的也就八百元。懷揣二千四百元小費,我安靜地與大師告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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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經深了,大街上早已冇很多少人影。我一小我慢跑著往家走。為了早一點回家,我決定不走來時的那條路,直接抄近路,通過都會中間公園回家。
白日,這裡是一個好休閒場合;但早晨,這內裡倒是冇幾小我敢走,主如果這裡的林木太好了。我曾傳聞過,之前有女子被人在這內裡姦殺過,是出過後一個禮拜才發明屍身的;又有一次,有一個的士司機被劫殺,屍身也是在深夜被人丟在這個公園的叢林裡。不過,我並不擔憂也不驚駭。畢竟,這些都隻是販子傳言,我是聽則聽之,但做,還是按本身的意義辦。更何況,我是從阿誰大山裡走出來的,山裡但是真有蛇、豹和野豬的,那些我都不怕,常常在夜間走山路,又如何會怕這些?當下,我從南門進了公園。
我當時就愣住了腳步。我敢必定,那是年青女性的鼻聲。因為郭清姐姐當時與我同居一室時,某一次酒醉後,恰是這般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