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極品小郡王 - 第二章 偷雞賊

第二章 偷雞賊[第1頁/共3頁]

厥後府裡選nai娘,都要經太小韓健的把關。隻要韓健手指頭選中的nai娘,他才肯吃nai。

三人大快朵頤,而小女人則吃的很少,韓健幾口吃下一隻雞腿,拍鼓掌,道:“一會雯兒你拿歸去,給你娘吃。”

更讓一家女人不解的是,小韓健竟然挑食!

“行,有我在,誰說你不可?”

“是……方的。”終究有個聲音,從孩子堆裡收回來,說話時很必定,“先生說,天圓處所,以是,我們腳底下的大地是方的。”

當他被一群大他一兩歲的孩子圍著,會像一個教父一樣,用他本身的體例來**這些孩子插手他的“門派”。

韓健跟這一家人很有淵源,這還要從韓健幼時的“挑食”提及。

一群孩子,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明顯這題目超出了他們認知範圍。對於一些四五歲大的淺顯孩子來講,玩纔是最首要的,誰會管這些?

韓健身為小郡王,手上總有些好東西,會讓內裡的孩子感覺吸引,比如說麥芽糖。

“錯,是圓的。”另一個聲聲響起,“我爹說了,我們腳底下,就是個球。”

聽到這聲音,三個小子腳步一溜煙跑到河邊的樹叢裡,找來柴火,拿起匕首和火摺子便要燒烤。

從熟諳今後,三個小火伴便常常跑出來偷玩,阮平老是之乎者也在口,令韓健煩到不能再煩。而司馬藉則老是拿一把木頭劍在那煞有介事地練劍,那唇紅齒白的模樣,活脫脫一個穿開襠褲版本的東方不敗。

韓健不想當怪胎,但郡王府一家女人眼中,他就是個怪胎。

厥後芸娘生下女兒雯兒,又興高采烈返來持續當nai娘。在王府裡,吃的好喝的好,另有很高的薪酬,芸娘巴不得早些返來。

“我……行嗎?”

韓健見“獵物”到手,揮揮手號召一聲:“撤!”

一個時候後,一隻用荷葉包裹的泥蛋子從泥土裡扒了出來,三個小火伴正要享用美食,一個嬌俏的小女人,邁著小蓮步一起小跑到了三人麵前,擦了擦汗。固然隻是個六七歲的小女人,卻已經明豔生姿。

到三歲時,韓健開端“咿呀學語”,逐步會叫姨娘,冇人的時候滿院子漫步。家裡女人很歡暢,因為這申明韓健不但不傻,並且很聰明。到四歲,韓健已經常常偷跑出王府大門,到內裡“交友朋友”。

韓健固然不會哭笑,卻彷彿很“善解人意”,聽到彆人說甚麼,總會豎著耳朵聽,經常還會作出感喟和近似自言自語之舉。他不到週歲學會走路,兩歲還不會說話就已經抱著書籍死盯著看,他的各種表示很像個小大人。

這一年,韓健八歲,而雯兒不過六歲。

韓健想的是,就算不能為成年今後生長幾個狐朋狗友,也要找幾個玩伴,令童年不至於孤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