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都是教育的錯[第1頁/共3頁]
隻花了三分鐘不到的時候,我就把賣金珠獲得的錢,重新花了出去。獲得了“壓路”、“毒液打擊”這類有效的技術的同時,也買了很多“下盤踢”、“充電光芒”、“龍之尾”這類我底子就用不上,隻能壓箱底吃灰的技術。
這但是相稱的奇特啊,這個天下呈現精靈,少說也有幾千年的汗青了吧。你看那些個傳說中的神獸,不都是幾千年前、數萬年前就有記錄了嗎。成果,這個生長了幾千年的精靈練習師文明,竟然在科技樹上突飛大進,不說其他,單單一個能夠變大變小、內部包含獨立空間的精靈球就秒殺了無數科技文明。
發問二,“我”是否上過學?答,冇有。固然我上過學,但是“我”卻冇有。固然,我在卡那茲市看到過精靈黌舍,也出來了,但是“我”確切冇有上過學。
可惜逛遍了全部紫堇市,我隻看到商店另有商店,像甚麼緞帶商店、鏡子商店啦,另有一個奇特的商店竟然不能用錢買東西,而是需求一種叫pokemiles的點數才氣夠買。至於如何才氣夠獲得pokemiles點,那就隻要天曉得了,歸正我的點數穩穩地是零。
逛夠了商店,我決定去吃點東西。成果我隨便進了一家路邊的餐廳就是個對戰餐廳。隻要在與其他主顧戰役三場後,辦事員纔會上菜,真是奇葩的法則。如果不餓,誰他丫的來你這裡用飯,成果吃個飯竟然還要先打三場,早餓暈了。
發問一,我現在幾歲來著?二十……不對,我是說我現在這個小孩身材的春秋啦。答曰:不到三個月。好吧,我不曉得,但絕對不超越十五歲,也不會小於八歲。
吃過東西後,我持續再紫堇市閒逛。在各路美意人的幫助下,我獲得了兩個技術學習器“輪唱”和“自在下落”,彆的另有道具“逗獸棒”和一粒“金珠”。是真的黃金做的,我用牙齒考證過,齒痕能夠證明真的能咬動。
咦,我感受我彷彿發明瞭事情的本相。我細細的回顧了一下我剛纔的設法。
但是在利用精靈上的技術上卻還是是相稱的陳腐、原始,完整冇有甚麼高深的戰術、奧妙的搭配,端賴一個字“莽”,最多也就玩玩屬性禁止。那些個會點特彆戰術的滿是精英了,不是道館館主,就是構造乾部甚麼的。
雖說能被咬動的黃色金屬並不必然是黃金,但是能在友愛商店賣高價的“金珠”必然是真的黃金,不是也是了。說實話,我長這麼大,還冇有見過這麼大的黃金呢。鍍金的東西倒是多了去了,但底子值不了幾個錢。
既然打不成遊戲了,那就去找些其他的樂子吧。
我真的不是被這小小的“金珠”引誘了,你們真的要信賴我,就像我信賴本身必然能夠把握這這麼多錢一樣。想想看,如果我連這點錢都辦理不好,還如何打理我今後遍及全部天下的財產。本大爺但是穿越者啊,秒天秒地秒氛圍的存在,刷個天下第一財主的成績還不是soeasy的事。再說了,冇錢如何大開水晶宮,真當個個都是人美錢多缺太陽的傻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