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基於現實規則的口袋妖怪遊戲 - 第三十四章 都是教育的錯

第三十四章 都是教育的錯[第1頁/共3頁]

我感覺阿誰給我“金珠”的禿頂大叔,必然是不安美意,想讓我沉迷在紙醉金迷的日子中不能自拔,喪失人生目標,然後淪為他的玩具,被他如許那樣地玩弄。不然,為甚麼會給我這麼值錢的東西?但本大爺是誰,戔戔這點小算盤底子瞞不過我的眼睛。

這非常非常的不科學。哦,這個天下彷彿不消講科學來著。這個不算,再來一次。這非常非常的不公道、分歧邏輯。一個幾近全民精靈練習家的天下,竟然冇有一整套的精靈學知識。我真的很思疑,上課的時候,教員都會教些甚麼東西,莫非單單一個屬性相性表就要教個十年八年的?

我真的不是被這小小的“金珠”引誘了,你們真的要信賴我,就像我信賴本身必然能夠把握這這麼多錢一樣。想想看,如果我連這點錢都辦理不好,還如何打理我今後遍及全部天下的財產。本大爺但是穿越者啊,秒天秒地秒氛圍的存在,刷個天下第一財主的成績還不是soeasy的事。再說了,冇錢如何大開水晶宮,真當個個都是人美錢多缺太陽的傻嗶啊。

逛夠了商店,我決定去吃點東西。成果我隨便進了一家路邊的餐廳就是個對戰餐廳。隻要在與其他主顧戰役三場後,辦事員纔會上菜,真是奇葩的法則。如果不餓,誰他丫的來你這裡用飯,成果吃個飯竟然還要先打三場,早餓暈了。

隻花了三分鐘不到的時候,我就把賣金珠獲得的錢,重新花了出去。獲得了“壓路”、“毒液打擊”這類有效的技術的同時,也買了很多“下盤踢”、“充電光芒”、“龍之尾”這類我底子就用不上,隻能壓箱底吃灰的技術。

我看了看本身的手,想到,公然人不能有錢,一有錢就想要剁手。

發問一,我現在幾歲來著?二十……不對,我是說我現在這個小孩身材的春秋啦。答曰:不到三個月。好吧,我不曉得,但絕對不超越十五歲,也不會小於八歲。

雖說能被咬動的黃色金屬並不必然是黃金,但是能在友愛商店賣高價的“金珠”必然是真的黃金,不是也是了。說實話,我長這麼大,還冇有見過這麼大的黃金呢。鍍金的東西倒是多了去了,但底子值不了幾個錢。

提及來,我又發明瞭一件非常不成思議的事情。明顯大部分的人都冇有上過學,卻很少有人是文盲。不得不再次感慨一下,精靈練習家真是一個奇異的職業。

哦,這個商店竟然有賣技術學習機,讓我看看都有些甚麼。是“燕返”,好東西,買。另有“壓路”,恰好我的金大腿用的上,買。甚麼,竟然另有“龍之尾”,龍係技術哎,一聽就高大上,買買買。

發問三,為甚麼這個天下的精靈文明這麼的畸形?答案當然是,教誨的題目。像“我”如許的適齡兒童,卻從冇有上過學,能夠推想一下,到底是有多少人冇有上過學,冇有受過正規的教誨。冇有停止過體係的學習,隻靠自我摸索的野門路,還能成為妙手的還真是超等罕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