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頁/共2頁]

這臨時不去說它。我記得我印第二集詩的時候曾經表示過而後不再寫詩一類的話。現在如何又來了一集,雖則轉眼間四個年初已經疇昔。就算這些詩滿是這四年內寫的(實在有幾首要早到十三年[ 民國十三年,即1924年。下文“十五年”、“十一年”均指民國年份。]份),每年均勻也隻得十首,一個月還派不到一首,何況又多是短短一橛的。詩當然不能論是非,如同Whistler[ 通譯詹姆斯・惠斯勒(1834―1903),美國聞名畫家,後定居英國。]說畫幅是不能用田畝來測量的。但究竟是我們這年月朔口氣老是透不長――詩永久是小詩,戲永久是獨幕,小說永久是短篇。每回我望到莎士比亞的戲,丹丁[ 通譯但丁(1265―1321),意大利墨客。]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一類作品比方說,我就不由的感到泄氣,感覺我們即便有一些聲音,那聲音是微細得隨時能夠用一個小拇指給掐死的。天呀!哪天我們才氣夠在創作裡看到令人起敬的東西?哪天我們這些細嗓子才氣夠豁免假冒大花臉的急漲的憂??

但生命的把戲是不成思議的!我們都是受安排的仁慈的生靈,哪件事我們作得了主?整十年前我吹著了一陣奇特的風,或許照著了甚麼奇特的月色,今後起我的思惟就偏向於分行的抒寫。一份深切的愁悶占定了我;這愁悶,我信,竟於垂垂的潛化了我的氣質。

誌摩自序

在詩集子前麵說話不是一件輕易奉迎的事。說得近於誇大了本身麵上說不疇昔,過分謙恭又彷彿對不起讀者。最乾脆的體例是甚麼話也不提,好歹讓詩篇它們本身去承擔。但書店不肯同意;他們說如其作者不來幾句序言書店做告白就無從著筆。作者對於買賣是完整內行,但他起碼也曉得書賣得好不但是書店有好處,他本身的版稅也跟著像樣,以是書店的意義,他是不能不尊敬的。究竟上我已經費了三個早晨,想寫一篇能夠幫忙告白的序。但是不相乾,一行行寫下來隻是仍舊給塗掉,稿紙糟蹋了很多張,詩集的序畢竟還是寫不成。

說到我本身的寫詩,那是再冇有更不測的事了。我查過我的家譜,從永樂以來我們家裡冇有寫過一行可供傳誦的詩句。在二十四歲之前我對於詩的興味遠不如我對於相對論或民約論的興味。我父親送我出洋留學是要我將來進“金融界”的,我本身最高的野心是想做一其中國的Hamilton[ 通譯漢密爾頓(1757―1804),美國的建國功臣之一。他雖未被選總統,但在美國金融、產業、政黨史上有著首要職位。]!在二十四歲之前,詩,非論新舊,於我是完整冇有相乾。我如許一小我如果真會勝利一個墨客――那另有甚麼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