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八一章 小酒版(二)[第2頁/共3頁]
故事還冇結束,聶震說這家酒莊是張學友、鐘鎮濤等明星、官場要人常常幫襯的處所,老闆把他們的照片掛在VIP房裡,“因為我不斷地讓伴計去找小酒版,就轟動了經理,最後老闆也呈現了,他讓伴計給我拍了張照片,掛在VIP房裡,厥後還寄了一張到帝都。”
凡是環境下,小酒版設想得都小巧小巧,有些精彩如藝術品,再加上便於照顧,一定時候後,酒版的意義超越其本來感化和酒本身,慢慢變成了保藏品。
張天元還清楚記得,他來美國前的某一天,在一張鋪了絲絨的桌子上,聶震跟他告彆的時候,一一揭示他保藏的這些新獨特的小酒版,報告他“追酒”的經曆,這些故事加上酒版,充足構成一本豐富的小酒版畫集。
張天元記得很清楚,當是聶震說這番話的時候,眼睛裡都充滿著對勁。
標準的酒版是50ml,也有更小或更大的,但原則上不能超越100ml。
說小酒版的意義超越大酒一點也不為過,聶震說本身有一瓶鑲嵌水晶的路易十三小酒版,比來被安徽一個酒主題的展覽會借了去,“現在如許的大酒賣1.8多萬元,而小酒版則被炒到了3萬元擺佈。主如果因為大瓶的酒長年在出,而小酒版則是在那一個特定的年份為了搞活動而製作的,賣冇了就真冇有了。”
而一瓶形似公章的X.O是2014年在香港買的,聶震一眼看中了它,“合適我保藏的標準,一問伴計不肯賣,說是買大酒就送小酒。我磨了好久,說伶仃出錢買這瓶小的,還是不可。大酒標價1.7萬港幣,最後打了個折,1.5萬港幣買返來,當天早晨大酒就喝掉了。”
“酒版跟酒樣分歧,小酒版要跟大的外型完整一模一樣,酒樣則冇有如許的限定,以是酒版有保藏代價,而酒樣就冇有。彆的,我小我以為,大的酒是用來喝的,即便是保藏品也隻是一種財產的意味;而小酒版表現著餬口情味,這就是它的保藏代價地點。”
2013年在寶島,“有一個小吃街,我就想找找看有冇有酒莊或者售酒的小店,主街上冇有,拐到冷巷子裡,還真發明瞭幾個店,代價很公道,都冇超越100元群眾幣的”,聶震說,在這裡他淘到了很好的寶貝,“有一個洋酒品牌做了一個係列的小酒版,從上世紀60年代到本世紀初,5瓶裝成一個禮盒,當時付了2000新台幣,合群眾幣400元擺佈。”
“你看這個,這是瑞士駐穗總領事館的一名文明參讚贈送給我的,”聶震拿起一個100ml的酒瓶,是茶青色的玻璃瓶,內裡的酒呈深褐色,商標上標著大寫的FERNET-BRANCA,顛末查詢得知這是一種阿根廷苦艾酒,“2010年這位文明參讚來我的辦公室觀光,發明我保藏有很多小酒版,冇作聲。隔了兩天,他又來了,帶來這瓶小酒版,送給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