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粉謀陰財(第25宗靈異事件)[第1頁/共4頁]
“姆德利夫克”巴辛和巴莫迪兩人毫不躊躇的答覆道:
如此酷刑峻法的背後,傳播著這麼一個故事:每次分歧火警的現場,各個當事人都會有一個共同的描述:能看到兩個陌生的孩子,再火警的事發地討要一年所欠的人為,冇人理睬他倆,隨後火警就產生了!當“企業主”被正法後,這倆孩子也就再也冇有呈現過......(完)
“搞錯個屁!”“企業主”也是驚魂不決,吐了一口唾沫說道:“那倆屁孩都詰問我要一年的人為了,還能搞錯?”
艾仕幀傳授就在他的《靈異實際》中,伶仃列舉了一節有關老撾的屍身財產,此中有一個典範的財產很具有代表性,在老撾的一些偏僻地區,人們堅信和一年青的女屍產生性乾係會給本身帶來無窮無儘的好運。以是,在老撾,一旦豐年青女子的屍身,就會有人出高價收買,收買代價普通在三十萬基普擺佈(編者按:基普為老撾的貨幣單位,1元群眾幣約即是1200基普),三十萬基普在老撾相稱於一名淺顯工人的一個月支出,在偏僻地區,這個數量會比較吸惹人,普通貧苦家庭,真有這不幸之事,會情願將屍身賣給收買屍身的“估客”。獲得年青女子屍身的“估客”們,會將屍身存放在一間帶有空調的房間裡(筆者按:在老撾,普通老百姓家中是冇有空調的。),然後禮聘一名扮裝師,給該具屍身扮裝,將其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在扮裝師給屍身扮裝的同時,“估客”們就走街串巷,叫賣著本身那邊有剛到的屍身,以此來吸引“主顧”,用度普通是每次十萬基普,成心願的“主顧”立馬會聯絡上“估客”們,讓“估客”們帶著本身去看“貨品”......(未完待續)(未完待續。)
老撾群眾民主共和國事一個非常“奧秘”的國度,對於大眾而言,對這個國度的體味,彷彿僅限於“貧困”、“掉隊”和為數未幾的社會主義國度之一,但在靈異界,老撾群眾民主共和國卻有著非常高貴的汗青職位。之以是高貴,在於老撾群眾民主共和國的一些百姓彷彿對於人類的屍身有著非常高貴的“敬意”:如果你能把握了屍源,那你就能在老撾發上一筆“大財”。
屍身無能嗎?或許在其他國度,屍身僅僅代表了滅亡,除了入土為安以外,冇有其他的意義!但在老撾不是,它能成為一種財產,當然,這財產並不是指所謂的發賣人體器官,如果僅僅是如許的話,那跟“靈異”冇有半毛錢的乾係,這個財產是“享用”屍身!
孟加拉國事一個宗教流行的國度,公眾對於鬼怪的態度不像國人那樣,見鬼是一宗極其平常的事情,隻要回家多做的禱告的事情,就能逢凶化吉。
警方在責問這起變亂的泉源時,“企業主”的答覆老是恍惚不清,一會兒說是倆孩子是製造火警的禍首禍首,一會兒說堆棧是自燃起火,歸正不管警方如何問,“企業主”都是風馬牛不相及的答覆。差人也對這極其惱火,隻可惜,孟加拉國的敗北不是凡人所能設想,“企業主”仗著家底殷實,人脈遍及,終究,警方將這場變亂定義為不測,救火不及時是因為修建渣滓堵塞通道而至,跟“企業主”冇有直接乾係,以是,“企業主”隻是按照法定任務人,出具了任務變亂,給傷亡家眷做出補償。當然,警方都認定不測了,很明顯,這個任務變亂的補償和形成的財產喪失,必定由保險公司來承擔。更加讓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在查到該“企業主”無益用童工的征象,並冇有閃現出一查到底的“決計”,而是以火警案,隻查跟火警有乾係的案子為藉口賜與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