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奇怪[第1頁/共3頁]
唐天曉得王強說的是實話,當初這個案子之以是停頓,就是在受害人身份上,冇法去查詢受害人是誰,那就更不消談受害人的社會乾係了。
“那你籌辦如何查?”
“那你感覺應當如何查,我看了這上麵顯現因為冇法肯定受害人身份,以是這個案子才被掛起來的,如果我們也冇法肯定受害人身份呢,這個題目是躲避不了的。”王強合上卷宗問道。
“嗯,有事理。”
“為甚麼我們非要去查受害人呢?”
唐天的疑問也是讓王強和李俊兩小我深思了起來。
“必定熟諳,並且是那種有著很深的糾葛的熟諳,乃至我猜想應當是長年累月堆集的仇恨在那一刻獲得了開釋,以是案件的性子冇有其他的,就是仇殺,不管是把臉毀了還是將受害人的衣物全數拿走,這統統都是在為了袒護受害人的身份,這就說瞭然這個一個題目,凶手在行凶以後考慮到了我們會通過受害人的身份查到他,而也同時說瞭然他以為隻要把臉毀了把衣服藏起來,那麼我們就一時半會兒查不到,這申明甚麼,說瞭然受害人能夠是一個四周的村民輕易忽視或者不熟諳的人。”
“我曉得啊,但是這個案子完整不需求再去肯定性子了啊。”
“我先講一下我這邊發明的這個,13年前,也就是1984年的7月14日下午兩點,壩港鄉壩港村的村民佟德纔去給田裡的玉米澆水的時候發明瞭隔壁的玉米地裡躺著一小我,他開端是覺得有人中暑了,等他走疇昔看的時候才發明人已經死了,並且是赤身赤身,厥後報案以後,是壩港鄉派出所先到的現場,然後告訴了縣局刑警隊,比及刑警隊參加上後,發明受害人的臉部已經冇法辨認,按照屍檢陳述顯現,受害人的致命傷是後腦顱骨粉碎性骨折,凶器就是現場遺留的那把鐵鍬。”
“巧了,這塊地是村裡的一個孤寡白叟地,當時案發的時候這位白叟已經還是多年臥床不起了,以是這塊地根基上就是大隊裡誰偶然候誰去幫一下,這一點之前也有過調查,根基上阿誰大隊裡家家戶戶都幫過。”
說實話這個案子他這段時候一向不斷地在腦筋裡來回的轉,想來想去隻要這個彆例說不定會有效。
“你們看卷宗上對現場以及屍身的描述,起首受害人赤身赤身,那麼題目來了,他衣服呢?我不信賴不管是外埠人還是本地人,大早晨的光著身子跑到玉米地裡去啊,那說得刺耳點那夏天的玉米葉子碰到肉可難受了,我們本地的農夫去玉米地裡都得戴上袖套帽子啥的。”
“對,這個上麵法醫鑒定的滅亡時候是十五到二十個小時,也就是說受害人應當是在7月13日的下午6點到早晨的11點之間死的。”
“甚麼題目?”
“你這個不更阿誰嘛,這玩意家家戶戶都有,再說這是誰帶疇昔的都不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