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英雄不好當[第2頁/共3頁]
“你好,王局長。冇想到明天這事情還一波三折的。本來還覺得已經定案的事情,冇有甚麼訊息代價。冇想到我們在坐的統統的同仁倒是給彆有用心的人做了一回槍手呀?王局長,我就代表我們媒體的各位同仁問你一個題目,能不能找到證據彆讓我們的豪傑流血還要墮淚。能不能找到證據還我們的豪傑一個明淨,不要因為我們的啟事,讓我們的豪傑明顯是做了功德,卻要背上一個罵名。”王記者一向是一個憤青,隻是他向來穩定說,隻如果他開口老是有理有據,對錯清楚。以是從冇人會以為王記者會偏幫李成。
下午兩點,市集會室裡眾記者聚在一起,聊的熱火朝天,人聲沸騰。隻到訊息發言人到台上站了一會,大師才靜了下來。隻是這聲音靜了,這熱火反而更大了,大師都曉得這大訊息要出來了,這但是獎金,人為呀。
“關於這個題目,我起首要說的是,我國事法治社會,對於任何違法犯法的行動都會按照法律給於公允公證的措置。彆的,關於李成是否是無端殘暴毆打國際友,現在據我手裡把握的證據來看,這件事情中另有很多疑點,現在定性另有點為時過早。以是這個等我們更祥細的調查以後再給大師一個答覆。”王局長先說了幾句官話,然後就李成是否是無端殘暴毆打國際友這一點上,好想和大師報導的不一樣:“好,下一個,這位男士。”
“我在這裡再次誇大一下,我國事法治社會,對於任何違法犯法的行動都會按照法律給於公允公證的措置,在這點上我們是不會做任何的讓步。以是請某些不明本相的記者朋友們不要亂加猜想。我局必然會秉承公允公開公證的原則來措置這件事。我們不會因為李成是中州百姓就對他網開一麵從輕措置。當然也不會因為事件的另一方是本國百姓就對李成從重措置。統統都須遵循法律的規定來公允公證的措置,任何人,任何國度都不無能與。”王局長說道這裡已經是麵有怒容:“下一個,那位密斯。”
“各大媒體的朋友們,關於李成打人事件呀,現在各位都做了很詳細的報導,在這裡我也就不在陳述了。如果大師另有甚麼不明白的,現在能夠舉手發問了。”王局長也冇有按套路來,一來就讓記者發問,看到大師都舉起手來,王局長就隨便的指了個記者道:“就密斯先來吧,那位紅色衣服的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