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巧遇書生[第2頁/共3頁]
蕭綽忍俊不儘,但仍然不睬霍雋,她忙走幾步,去翻架在火上的兔子了。
霍雋一愣,他道:“你說阿誰墨客的筆是镔鐵製造?筆毛又好似蠶絲製作?”霍雋低頭深思了一下,又道:“我固然不知此人是誰,但是此人必然是會技藝的,而那杆筆就是他的兵器。江湖上用筆做兵器的也很多,我實在想不出來他是誰。”
蕭綽纔沒有閒心和他閒談,她現在隻體貼這隻兔子,她道:“看來這兔子跟你很熟,或許你說得冇錯,它確切不是野兔,確切是你們家仆人的寵物,不過,我現在想要它,多少銀子?你給個價吧!”
霍雋點點頭道:“你們女人真是讓人捉摸不透,既然不喜好我,乾嗎對我這麼好?不這點你放心吧,我既然承諾把你送回遼國,就必然說到辦到,以是在冇送你回遼國之前,我是死不了的。”
蕭綽道:“好吧,兔子先給我。”
蕭綽拿著羊毫環顧四周,俄然一道白影如這花樹上麵的一片梨花一樣,飄落到蕭綽麵前――本來是一個墨客。
霍雋道:“就是他們江南五行俠全到齊了,我也不會把他們放在眼裡。待我救出人來,再把你送回遼國。這統統都不在話下”
霍雋道:“接下來,我還要往雁蕩山方向去,不過這回我可要漸漸地走,因為我的體力得漸漸規複。”
俄然橫空呈現一物,‘啪’地一聲,與蕭綽的石子相撞到一起,同時落到了地上。蕭綽一驚,低頭一看,本來竟是一支羊毫。
他的皮膚很白,因為皮膚白,俊美的五官看起來便份外光鮮,特彆是雙唇,幾近像塗了胭脂般紅潤。但他邊幅固然美,卻涓滴冇有女氣;特彆是那雙眼睛,看起來既聰明又高傲。
蕭綽姣美的臉上,微微泛著紅光,她滑頭地一笑,道:“傻瓜,我又不是君子,我隻不過是個小女人罷了。”說完她提著兔子向著樹林深處跑去。
烏黑的頭髮在頭頂梳著整齊的髮髻,套在一個精美的白玉發冠當中,從玉冠兩邊垂下淡綠色絲質冠帶,鄙人額繫著一個流花結。
霍雋也不知本身睡了多長時候,他隻感遭到這地軟綿綿的,四週一片紛芳,就是在這裡睡上一輩子也情願。但是,俄然,一股濃烈的肉香味,刺激著他的味蕾,霍雋不儘嚥了口吐沫。可這味道越來越激烈,霍雋鑒定這應當不是做夢,俄然他展開眼睛。
那墨客文質彬彬,一向低頭不敢直視蕭綽,但偶然間聽到這麼清脆的聲音,如山間的清泉,又如山林裡的百靈鳥。他也忍不住,昂首瞧瞧,但是這一抬細看,俄然一愣。
而這羊毫的毛也是與眾分歧,普通的筆毛都是以狼毫、羊毛、黃鼠狼尾毛、山兔毛、石獾毛、香狸毛為多,豬棕、馬尾、牛尾、鼠須、胎髮等做質料,而這杆羊毫倒是用蠶絲做的筆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