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去吃美食[第1頁/共3頁]
火魔歡天喜地地拖著李哲文走了。
“那你為甚麼不能吃?”
“一言為定!”博君瑞大喜,俊美的臉上如綻放一朵鮮花。
龍飛笙驚奇地問道:“為甚麼?不喜好吃?”
龍飛笙無法地塌下雙肩,“行,送佛送到西,我送。”
為了吃榴蓮,要在外頭過夜,那也好無法啊。
“你冇車?那你今晚如何走?”
“祈火的把戲,實在是入迷入化,真了不起。”博君瑞至心腸讚美道。
明天一早六點半,微信就到了。
龍飛笙的車子,停在了小區外頭的馬路中間。
博君瑞和龍飛笙對視一眼,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龍飛笙對人間炊火最大的體味就是吃。
龍飛笙笑笑,她實在隻是客氣。
“你明天還冇走嗎?”龍飛笙驚奇地看著他。
博君瑞還住在胡喜喜的屋子裡,火魔搬走了,就他一小我住。
“嚐嚐這個!”龍飛笙給他夾了一塊煎餃。
“你們上市也有榴蓮啊。”龍飛笙道。
龍飛笙想起明天確切也是無聊,既然如許,不如放開肚皮,大吃一天。
李哲文打了電話,跟對方說了兩句,對方非常利落,讓他頓時帶火魔過來。
第574章去吃美食
“順德?”博君瑞曉得這個處所,“不遠啊,也不必下次來的時候再去,明天去如何?”
“打,從速打。”火魔很有信心,就冇見過有不賣李哲文賬的人。
他要上春晚,成為阿誰叫甚麼謙的帥哥一樣,能夠賺好多好多的錢,用錢來砸死月兒。
她最不喜好和胡喜喜明朗兩人一起出去用飯,不是胡喜喜不愛吃,而是胡喜喜對吃很隨便,她說能填飽肚子就行。
也必定她隻能跟火魔混一堆。
吃了夜宵,兩人說了一會兒話,便走了。
有共同興趣,便相互能看得紮眼一些。
“喜好到發瘋。”
“人能精通一樣,且到入迷入化的境地,便是了不起。”博君瑞指著桌麵上的菜,“比方這些,看著不起眼的大排檔,竟然能做出其他處所冇有的風味,不孤負禦水華門這四個字啊。”
“起來了,我已經在網上拿號,十五分鐘到你樓下接你。”是龍飛笙。
她喜好和火魔在一起,因為火魔對吃也有一種蜜汁固執。
“不孤負美食,隻好孤負日程。”博君瑞挑眉。
博君瑞感覺本身的人生一下子上升了一個高度。
龍飛笙含笑,給他倒了一杯啤酒,“你之前感覺我不好嗎?”
他看到火魔的碗裡剩下半隻,可見他隻咬了一口就不要了,是不好吃。
他是真的喜好吃。
他要吐氣揚眉。
他帶來的衣裳未幾,之前叫火魔買的,火魔都帶走了。
以是,和她們出去,她們不會去做甚麼攻略,隻會走到那裡吃到那裡,街邊的麻辣燙,還是可坐下來吃,她們可都是身家上千億的個人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