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借道 - 466、竊聽

466、竊聽[第2頁/共3頁]

他說:“過幾天就是楊書記分開縣裡的日子,我們不能讓他冷冷僻清地走。得想個彆例,讓楊書記歡暢歡暢。”

有人遊移著問:“既然如許,我們也管不著,要不,你奉告兄弟們,我們該如何做?”

陌然不想冷了毛工,端了酒杯疇昔,連續喝了三四杯,鼓動著毛工說:“要不,去嚐嚐也好。這狗肉是大補的,特彆在我們雁南縣,夏季冷,吃了狗肉,衣服都要少穿幾件。”

包廂裡開兩張桌子,顯很多少有些擠。陌然和馬小友這邊熱氣騰騰,熱火朝天。另一邊的毛工和蘇眉就顯得冷冷僻清,孤苦無依的模樣。

一個聲聲響起來,很微小地說:“不至於吧?看何縣長的麵相,也不是甚麼凶暴之人。”

蘇眉陪毛工坐一邊,關頭是她也是愛狗人士,看不得人吃狗肉。可馬小友對狗肉的鐘愛,超出他對任何事物的喜好。是以蘇眉固然很惡感,卻在大要上不會做出涓滴的討厭神態。她甘願陪著毛公吃令她噁心的菊花羹,也不肯看著馬小友對著滿桌子的狗肉雙眼彷彿要收回綠光一樣的惡感。

雁南縣人也吃狗肉,雖說不是支流,但冇人反對。疇昔有一句話,說狗肉上不得席,意義就是狗肉在甘旨,畢竟屬於雜味,登不得風雅之堂。

偷狗的體例有好幾種,但冇有一種體例不是喪儘天良的。比如有人用火藥炸,把火藥包在包子裡,丟給狗去吃。狗一吃,火藥就炸。一炸,全部下頜就炸飛了。偷狗賊便會撲上去,拿袋子裝了就跑。這類體例漸漸的越來越少,一是火藥很難弄,另一個啟事是火藥總會有響聲,很輕易引來人。

馬小友吃狗,獨獨喜好花江吃法。花江狗肉,本來是貴州的一種吃法。就是將狗去骨,用花椒大料煮了,不能煮得太爛,剛好能有筋道最好。連皮帶肉,用刀片成薄片,放在火鍋裡一燙,撈起來沾些腐乳水入口。此時的狗肉滑而不膩,肥瘦恰當,當是人間甘旨不過如此。

不消多說,張大福酒樓的狗肉,就來自四周八方的偷狗賊。

所謂十八吃,實在也冇太多的玄乎。不過就是將狗的滿身,除了毛和狗屎扔了不吃,其他的哪怕是狗肺,張大福酒樓也能弄出花腔來下酒。

不管用哪一種手腕,都讓人咬牙切齒。但又抵不住狗肉的引誘,是以大多數人都是本身麻痹本身,不往這方麵去想。

俄然,隔壁傳來拍桌子的聲音,隨即雷軍開罵:“你們這些牲口,就不曉得知恩圖報麼?當初要不是楊書記,那次嚴打不知你們有幾小我不會去山上吃草,說不定還得有人把命都丟了。曉得短長吧?人家是要把我們兄弟趕儘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