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往年懸案[第1頁/共3頁]
“這個小女孩叫廖丹清,隻要十三歲,是高陽中學的一名月朔門生。1992年11月,廖丹清因為功課冇有完成而被班主任獎懲打掃班級衛生,回家的時候已經是早晨七點了。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同村五十多歲的賴餘福,廖丹清被喝了酒的賴餘福生拉硬拽扯到本身家中,並對她實施強姦。在賴餘福實施侵犯的過程中,廖丹清因冒死抵擋而遭到賴餘福的毒打,過後賴餘福又將廖丹清捆綁起來,一向到第二每天亮。比及賴餘福酒醒以後,發明廖丹清已經冇有了呼吸。法醫猜測廖丹清的死因是賴餘福在捆綁時怕廖丹清發作聲響,便拿膠布將她的口給封住了,但當時賴餘福因為喝了酒,神態不清,將廖丹清的鼻子也用膠布給封住了,導致廖丹清堵塞滅亡,賴餘福復甦後向本地派出所自首。”
“趙德漢三十來歲,如果按春秋來算,17年前他才方纔十五歲,應當跟這個案件扯不上乾係吧?”
小雅拿起家邊的另一本卷宗,“彆的一起致人滅亡的案件產生在05年,死者是氏峰市職業技術學院的一名大一門生。她在插手部分集會的時候,被同部分一名名叫章偉健的大二師兄用迷姦藥迷倒,帶到黌舍中間的賓館停止強姦。犯法懷疑人在侵犯後,通過拍視頻的體例威脅受害人不能報警。事發後的持續三天,章偉健多次操縱拍下的視頻威脅受害人與他產生性乾係。受害人終究忍耐不了,從黌舍宿舍8樓跳樓他殺。章偉健因犯強姦罪並致人滅亡,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後因在服刑期間表示傑出,弛刑提早開釋,於2015年出獄,現在東莞市一家工廠內裡打工。”
“不不不!”林教員趕緊改正我說,“犯法側寫是在闡發犯法和犯法伎倆的根本上辨認犯法,他隻是給我們供應了一個破案方向,並不能絕對地以為統統的犯法側寫都是百分百精確的。在一些西方國度,就是因為某些警局過分的依靠犯法側寫而導致濫用犯法側寫,他們某些警局僅僅是因為膚色不異就擾亂乃至是拘繫那些底子就冇有犯法的百姓。”
小雅將鐳射筆放下,拿起我送給她的粉紅色保溫瓶,倒了點水,湊到嘴邊,“以上就是市局記實在案的統統姦殺性子的強姦案,除了2001年的那一起,其他的三名犯法懷疑人都已抓捕歸案。妊婦滅亡的凶手已經履行極刑,彆的兩名都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林教員搖點頭,“不是,凶手在實施強姦時用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塑料袋套在陽物上,奸騙後凶手又將最內裡的塑料袋,也就是裝在精液的塑料袋帶離了現場。”
“是凶手作案的時候因為嚴峻或者是先本性射精停滯導致的未射精嗎?”我問道。
林教員拿起葉蓮麗的案件卷宗,翻開看了看,說道:“這個案件在我來市局之前就已經傳聞過了,遺憾的是市局前前後後換了三任局長,這個案件都冇有偵破。凶手作案的時候非常謹慎,應當是擄掠慣犯,現場冇有留下指紋和DNA。強姦葉蓮麗應當是臨時起意的,現場內有被扯亂的購物塑料袋,死者體內一樣發明紅色塑料袋,但卻冇有檢測出精液和前線腺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