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被害人 1[第1頁/共2頁]
“本來是如許啊……普通來講,十幾歲正值芳華期的孩子輕易打動,他們有能夠製造一些突發性的案件,能夠很暴力,但是像你們描述的這類純粹以虐待為目標倒是很罕見。凡是虐待狂犯法都產生在成年人裡,自閉症患者,有神經官能題目的人,或者性yu倒錯的人在芳華期或者更早的幼年期間會表示出來暴力的偏向,放火,折/磨小植物等等,但這些行臨時處於生長階段,不會頓時對彆人形成本色性風險。直到這些心機非常的人進入成年期間,步入社會以後,凡是成年需求麵對的壓力常常會成為激起他們犯法yu望的誘因。像你方纔對我描述的作案手腕,以我凡是的經向來看,凶手的春秋應當是相對偏大,30歲到50歲之間的男性。”
陸小棠遊移了一下,問羅炎麟,“那你現在能不能給懷疑人畫像?”
“哦,那你感覺凶手有冇有能夠是孩子?”
“被害人的致命傷在那裡?”
“孩子?!”視頻裡羅炎麟的神采微微一震,“你如何這麼問,莫非已經抓住凶手了,是孩子?”
“我現在的畫像不成能精確,你給我供應的質料實在太簡樸了。但我能夠給你幾個調查的方向,幫忙你們肯定懷疑人特性。起首,你得肯定‘凶手與被害人之間的乾係’,是陌生人還是熟人。這就需求體味被害人的住址,平常安排,風俗,愛好,以及被害人失落前後有冇有特彆的表示等等,由此肯定凶手對被害人的體味程度,究竟是陌生人作案,還是熟人作案。如果是熟人作案,還要進一步深切體味相互的乾係……”
“都是死前留下的傷,並且不是一種凶器留下的,遺憾的是這邊的警方還冇有找到任何凶器。這不是第一作案現場。”慕容雨川說。
“也不能這麼說,凡事都有不測,我隻是按照以往的環境來講的,不能百分百肯定。既然南城分局那邊認定凶手是孩子,必定會有他們的啟事。你無妨好好調查一下再做結論。”
“其次就是‘凶手對犯法現場的熟諳程度’如何,包含四周有冇有室第、修建,公司。另有犯法東西和犯法手腕。這能夠幫忙你確科罪犯到底是打算作案還是隨機作案,乃至更多有效線索。”
“那就是說,十幾歲的孩子能夠解除在外是嗎?”
“現在警方已經扣押四名高中生,都是跟被害人同一黌舍的。因為有目睹者曾經看到過他們把被害人帶上車。”
“冇有單一的致命傷,綜合來闡發,就是因為肝部等首要構造器官在機器毀傷下呈現服從衰竭。”
“那就是說凶手並冇有明白的殺人目標,他對被害人田小夏所做的統統美滿是一種發xie似的摧/殘。這是一種虐待狂的行動,凶手純粹以虐待取樂,被害人的死活本不放在心上,至於殺人,隻不過是虐待行動而至使的結果,或者隻是凶手純真的想要滅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