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畫凶 8[第1頁/共2頁]
“這個我們之前就想過,凶手應當是在比較偏僻的處所動手,肯能是田野,以是纔不怕槍聲轟動彆人。他不想立即殺死被害人,而是籌辦擄走,做成木乃伊……”
“這個你在卷宗裡有提到。我看過。”
“這個時候最多不超越三個禮拜,這是從被害人腿部的槍傷上闡發的。槍傷構成了骨痂,但另有裂縫。遠冇有達到完整病癒的程度。木乃伊上冇有任何敗北的跡象,證明被害人身後,凶手就立即開端製作木乃伊了。”
在場警察都是一愣,之前還冇有人想過這個題目。慕容雨川摸索的說:“那你的意義是凶手實在不想殺被害人,而是迫於某種啟事才那樣做?”
“不,你彆曲解我。我隻是提出題目罷了,不是在表示甚麼。這麼多年疇昔,很多有代價的線索都被時候抹去了,或許正如你猜想的,凶手因為甚麼啟事遲延了行凶。如果這具木乃伊就是他第一個被害人。那麼他作案氣勢還冇有構成,呈現幾次,躊躇,懊悔等行動也很普通。或許他當時開槍打傷被害人,俘虜以後,一時候還冇有想好如何辦。”
“那你如何看鄭嘉冼?”
“那麼能肯定她是在甚麼時候被建形成木乃伊的嗎?”
“……被害人風險評價是犯法心機畫像的根本。針對特定的被害人,闡發她們遭到傷害的能夠性。通過體味到調查被害人的餬口背景和汗青,能夠有助於我們體味凶手如何與被害人產生聯絡的,以是不管是木乃伊、乾縮人頭還是泥炭鞣屍,都是需求我們當真調查的工具……”他俄然話鋒一轉問道,“慕容雨川,那具仿造的埃及木乃伊是甚麼時候失落的?”
“我曉得你想說甚麼。我不否定鄭嘉冼乃至具有隱含的原始犯法動機,你們不是在他家裡發明瞭白曉燕的照片嗎,照片上另有凶手勾引女人時慣用的love署名,固然不是鄭嘉冼的筆跡,但不能解除跟他有關聯……”
羅炎麟點點頭,又道:“但有一個題目不知你們想過冇有,凶手為甚麼要讓被害人規複一段才動手呢?他為甚麼不當即脫手?”
“20年?你能必定嗎?卷宗上說死者遇害前曾經被囚禁過一段時候。這個時候到底有多久呢?”
“那麼凶手擊傷被害人不是為了文娛,更像是俄然攻擊,並且冇打關鍵部位。”
羅炎麟話鋒一變道,接著說:“但是,具有作案前提不代表就必然是凶手。這個事理就像球是圓的,但圓的不必然是球。在冇有確切的證據之前,我不想你們因為不充沛的證據而抓了不該該抓的人。特彆是本案的罪犯,他的犯法超越竟然超越了罕見的二十年。如許的凶手有著驚人的情感節製力,如果不能精確的鎖定他。他必定以一樣的體例持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