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撞鬼 8[第1頁/共2頁]
麵前的案發明場與他來之前料想的不太一樣。他問三名警察:“你們如何看,各抒己見。”
王林謹慎的看了看武彪,摸索著說:“我嘛……我比較,比較同意肖警官的觀點……這很像一起由爭論引發的殺人案。我們能夠找時候調查一下死者支屬、朋友……”
華裔物證專家李昌鈺將犯法現場歸納為四種範例――1、室內犯法現場;2、交通東西上的犯法現場;3、室外犯法現場;4、水下犯法現場。
3、現場都有甚麼東西?
11、達到該現場需求對該地區有必然的熟諳嗎?
曹青冇法說甚麼,隻是略顯難堪的笑笑。
2、凶手和罪犯是如何達到現場合在的地區?
4、普通環境下,現場產生過甚麼活動?
9、凶手必須對該地區達到如何熟諳的程度才氣夠找到該犯法現場?
“凶手跟死者熟諳,乃至很熟諳,以是他們之間有能夠產生一些衝突。厥後凶手來找死者,能夠是想化解衝突,或者被死者威脅,不得不來。在談判的過程中,兩人產生爭論,凶手在打動之下,失手殺了他。”
“我想先看看李大夫的檢測成果再說。”曹青說。
10、該現場第一個隨便路過的陌生人都能夠發明的嗎?
7、凶手是如何進入現場的?
“嗬嗬,跟你們組長一樣謹慎。”武彪帶著嘲弄道,“她就是過分科學阿誰叫慕容的醫學院門生了,將他手裡那些從外洋入口的儀器奉若神明。實在機器還不是為人辦事的?再完整的檢測陳述最後也需求我們差人來闡發決定有冇有代價。疇昔冇有這些外洋的科學儀器的時候,我們中國還不破案了。狄仁傑、包拯另有宋慈不都是我們本土響鐺鐺的大偵察嗎?”
“持續說。”
以是,不管多麼超卓的偵察,多麼公道的結論,也冇有在案發明場找到的一根頭髮確切。固然高超的犯法心機畫像師會常常通過一些出人料想的證據再現全部案情顛末,乃至能不成思議的勾畫出罪犯的邊幅與脾氣,但是,假定不能在案發明場找到包含有效代價的物證,或者案發明場冇有行動的證據,再超卓的畫像師和偵察也冇法在勘查和闡發中將其假造出來。而這些有代價的物證讓犯法現場與眾分歧,稱之為“犯法現場特性”。
1、誰常常呈現在現場以及四周地區?
“嗯。”武彪最後問曹青,“那你看呢?”
曹青冇體例,隻好點頭,他重新又細心看了一遍案發明場。
跟他同來的警察,肖建章是彆人重案組組長時的舊部下,經曆豐富,跟他私交頗好。王林是托乾係調入刑警隊的,盼著早日升遷,然後轉到局構造做文職事情。他長於揣摩帶領心機,見機行事,隻是事情才氣不強。曹青跟武彪乾係普通,是陸小棠部下的得力乾將,有學問,有經曆,武彪固然不太喜好他,但必須承認他的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