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解剖師:新概念法醫 - 第十一章 散點 2、3、4

第十一章 散點 2、3、4[第1頁/共3頁]

第5點,更加難以解釋。凶手為甚麼不給被害人飯吃,反而給她們吃營養品呢。莫非他向來不做飯,隻吃初級營養品?

第3點是因為他的忽視。當他在蒸煮屍身以後,看到肋骨上留下的骨裂,才認識到凶手利用了除刀鋸以外的彆的凶器。如果一開端能細心察看皮肉上的傷口,他就能做出更詳確的闡發。

慕容雨川辯駁。“如果他隻是一個謹慎謹慎的罪犯,他為甚麼要給警方打電話,奉告我們埋屍身的地點呢?”

“但是同屬一個省,Y市間隔瀋陽、撫順並不太遠。那把開顱刀也並非體積龐大的東西。小我完整能夠從四周都會帶過來。”

第4點讓他有些費解。這讓他想起了喬凱。喬凱行凶時,曾經用漂白劑洗濯被害人的身材,用來去除陳跡。但是,這兩具屍身上既冇有發明體、液,也冇有被清理的陳跡。羅炎麟的食人癖實際給出了凶手的犯法動機,同時也擴大了凶手所處的範圍,能夠是男人,也能夠是女人。誰也冇法曉得,一個想吃人肉的傢夥,是對本身的同性感興趣多,還是對本身的同性感興趣多。

2.被害人被靜脈注射氛圍致死。

他俄然冒出一個動機,凶手把被害人的幾近整套生zhi器官取走,會不會是為了留下來玩nong。從醫學角度說,人體器官分開身材以後,在一兩天內不會立即腐臭。他記得彷彿哪本本國書上記錄的一起案件,凶手把被害人的外生zhi器連帶子gong一起割下來,套在本身的**上撫nong。那實在不過是彆的一種體例的手銀。假定本案的凶手真是這個目標,起碼申明他是一個男人。

羅炎麟說:“我並非否定凶手有能夠暗藏在屍身工廠。我隻是冇有掌控,以是不想冒風險打草驚蛇。我細心闡發過兩樁碎屍案的犯法特性。凶手並不屬於氣憤型罪犯。他在兩起殺人案中都采納一種很謹慎的體例措置被害人的屍身,並且勝利的消弭了證據。我想,他對犯法現場的埋冇也一樣會很用心。我說過,他另有逼迫症的品德。如許的人會非常多疑,乃至會不厭其煩的清理犯法現場,以及存眷警方的意向,以是想依托著他的忽視抓住他非常困難。”

5.被害人死前空肚吃保健品。

“說兩名能夠,說三名能夠,說五名也行。光假定冇有效,關頭需求證明。”

羅炎麟說:“不久前,我得知有一個叫藍香琴的女人失落了,跟毛平住一棟樓。”

僅憑這一點,就讓他們有種無處著力的感受。

1.屍身被屠宰用的砍刀和專門的醫用開顱鋸支解。

慕容雨川問羅炎麟。“你跟這個女人之間是甚麼乾係啊?”

慕容雨川寂然歪在椅子上。

羅炎麟瞪他一眼。“我跟她不熟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