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詭夢・找臉 4、5[第1頁/共2頁]
“不,找――臉。尋覓的‘找’,臉皮的‘臉’。”
“尋覓臉皮?!”李東生費解。
“等等李隊,”郭淮俄然打斷。“你冇有看出甚麼非常來嗎?”
他隨即道:“會不會是兩名凶手?一男一女?男的對於女人。女的對於男人?”
“一個身高一米七,一百三十斤的女性……”李東生想想。“如果是個女人,也夠魁偉的。”
李東生想了想還真是如許。他緊跟著提出假定。“會不會凶手事前給被害人吃了安眠藥一類的藥物,讓他們落空了抵擋才氣……”
“是甚麼意義來著?”
“是避孕藥。市道上常見的那種。”
“findingface――找臉。”
“這個麼……或許,凶手已經把作案企圖顯現出來了?”
“牆上的字。每一個案發明場,他都采取不異的手腕撕掉被害人臉皮,用被害人流出的血寫上不異的英文單詞。在男個彆老闆轎車裡,血字寫在擋風玻璃上。在歌廳蜜斯的家裡,血字寫在地板上。在旅店,血字寫在牆壁上……”
郭淮點頭。“按照現場發明的萍蹤鑒定,凶手是同一小我。身高一米七零擺佈,體重一百三十斤,年紀不到三十歲。很有能夠是男性。”
他發明郭淮的眼睛瞅著女屍,順著他的目光看去,兩小我同時望向那顆被撕掉臉皮的人頭。
“避孕藥?!”郭淮盯著張大夫,彷彿尋求必定。
“很有能夠是男性?”李東生對這個結論不太對勁。
“扮裝?”
李東生又說:“因為第二名被害人是歌廳蜜斯,我曾經思疑過,凶手有能夠是在歌廳迪吧如許的場合物色獵物。但是與那名蜜斯瞭解的人我們都排查過了,冇有發明身份可疑的人。現在我們的外勤窺伺員還在縣裡幾家歌舞廳蹲點兒呢,冇有任何動靜。”
“噢?在那裡?”
“早戀?!”
郭淮隨即將前兩名被害人聯絡在一起,停止了闡發。“之前的兩名被害人。一男一女。男的死在本身車裡,現場冇有打鬥陳跡,屍身上也冇有發明掙紮的陳跡。女的死在本身家中,門窗冇有被翹壓進入的陳跡,解除了陌生人入室作案的能夠。女人屍身上一樣冇有掙紮的陳跡。加上現在這名被害人,一共三小我。男的是個彆老闆,上一個女的是歌廳蜜斯,而這一個……”
尋覓臉皮是指被害人而言嗎?
郭淮說:“或許,凶手是通過彆的渠道來物色獵物的。”
郭淮對李東生說:“綜合幾點來看,凶手應當跟被害人熟諳。按照有兩點,一,兩小我在旅店開房,且被害人死前服用過避孕藥;二,被害人死前幾近冇有掙紮。這些特性除了申明凶手是男性,還申明他與被害人之間的乾係已經生長到了肌膚相親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