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 大明燧發槍的厲害[第2頁/共3頁]
朱元中騎在頓時,看著本身的部下,特彆是那些登萊新軍,提示他們道:“隻要你們臨敵不要慌,遵循練習快速裝填,要立軍功,那是輕易得很!”
因而,這些被建虜探馬緝獲的燧發槍就被當作寶貝一樣,頓時急送盛京。
也就是說,鳥銃質量好,練習足,那麼鳥銃就優於弓箭;但如果鳥銃的質量差,練習又不敷,那麼就不如弓箭,會被弓箭所克。
而書中對弩的要求,隻是在六十步遠的處所,射中人形靶子為三發中二就是善射。
大明具有如許的技術,終究卻敗在了建虜弓箭的手中。這此中的啟事,實在戚繼光早有申明:鳥銃固優於矢,但銃精則勝於用矢。銃具不如式,習之不精,反不如矢,而讓敵以長技矣。
戰事的勝負不出不測,建虜當場報銷了十人,三人受傷被俘,彆的兩性命好,被其逃脫了。
但今時分歧昔日,明軍現在見了建虜探馬,就彷彿是見到了勳章,見到了一張張的九思寶鈔,那還會回身逃竄!
在獲得答覆以後,顛末綜合考慮,又以兵部的名義向寧錦一線,海州和登萊三個方向收回號令。要求他們在新軍老卒的帶領下,分隊出城到建虜的節製地活動,和建虜探馬展開小範圍廝殺,以篡奪田野諜報節製權。
汗青上的明末貪腐橫行,不要說這些火器了,連盔甲、弓箭等等,歸正統統的戰備物質無不缺斤少兩,質量極差。害得後代很多人都想不明白,為甚麼熱兵器竟然會敗在了冷兵器手中。
這些啟事連續絡起來,這名新軍老卒的話也就在道理當中了。
這一日,丹東地區的鴨綠江邊,靠上了兩艏船。冇多久工夫,就下來了大抵六十來人的明軍。不一會工夫,便騎馬消逝在岸邊。
已方的人數比建虜探馬多多了,每小我手中的燧發槍又都是裝填好的,隻要扣扳機就能射擊。就算騎在頓時射不準,但近了後六十來枝槍一起射擊,起碼無能掉大半建虜探馬。
明末這個火槍的射程,西方要到拿破崙期間才氣趕上。
現在因為鐘進衛的穿越,新軍手中的兵器,比起戚繼光期間的鳥銃更好。第一是燧發代替了火繩,第二是加裝了刺刀。
傳說中騎馬還能百步穿楊的絕技,能夠存在,但起碼這支建虜探馬中還冇有如許的牛人。
登萊新軍一聽,一個個都歡暢得很。他們之前和新軍並肩作戰的時候,就一向很戀慕新軍殺建虜如殺雞宰羊普通輕鬆。現在冇想到本身也會有這麼一天,用上了手中這個殺虜利器燧發槍。
“碰到最好,打他孃的,多立點軍功賺個酒錢。”一個新軍老卒也笑著道。
公然不出朱元中所料,他們行進了冇多少路,就碰到了一隊建虜的探馬,大抵有十五人擺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