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巧遇[第2頁/共3頁]
一邊說著,就進了胭脂齋,倒是一眼便瞥見了阿誰熟諳的背影,蘇名溪愣了一下,方纔開口道:“阮女人?這麼巧?你也來買胭脂?”
劉夫人急道:“這個我莫非內心還冇稀有?現在隻是要曉得你如何想的。兒子,現現在都城裡很有一些人說你是對那阮家的女孩兒念念不忘……”不等說完,就見蘇名溪猛地站起來,嘲笑道:“那樣的女人,還值得我惦記嗎?外頭人如何說是他們的事,娘如何也胡塗了?今兒既然把話說到這份兒上,我也無妨和娘直說。我並非不續絃,但是這一回,我定要找一個和我兩情相悅的,今後伉儷恩愛琴瑟和鳴白頭到老,這便是我內心的設法,今後孃請不要操心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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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鄰近都城,以是綠水城天然也是一個熱烈繁華的地點。
“娘。”
蘇名溪在門口立定了腳步,淡淡道:“如果這一輩子找不到那小我,兒子便不娶了。不是甚麼守著兩個姨娘過,而是守著小白過。本來他也不喜好我替她娶一個後孃。”
蘇名溪也曉得掃書的心機,嘴角邊彎起一抹笑容:真真好笑,他堂堂小公爺,莫非還要為討女人歡心而煞費苦心?不過想到袁氏奉養婆母幫手管家還算謹慎,固然為人有些小算計小聰明,總算不過火,他想了想,便點頭道:“也罷,趁便給幾位mm也帶幾盒。”
見掃書湊上來,他便淡淡叮嚀道:“你讓掌櫃的選幾盒上好玫瑰胭脂包了帶歸去。”言罷又轉頭看向阮雲絲道:“是了,上一次那幾個得了虷病的孩子,事合用黃鼠狼骨頭熬水喝了後,有冇有見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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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逛逛罷了。”因為都城中很多勳貴後輩都熟諳本身,以是蘇名溪從不在都城街上多做逗留,反而很喜好來這座綠水城。卻冇想到能在這裡碰到阮雲絲,心中不由也非常歡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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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袁姨奶奶之前不是說這綠水城的胭脂齋裡那份玫瑰胭脂最好嗎?既然爺來了這裡,少不得去看一看,替她捎歸去兩盒,姨奶奶必然歡暢。”眼看著蘇名溪一身平常衣服,在街頭悠遊安閒的逛著,掃書便上前低眉紮眼替袁姨娘說了幾句話,那位主兒固然是姨娘,但人實在是個奪目聰明的,就算將來爺續了弦,那一名手裡隻怕也會握著點權力,輕飄飄一句話又不費甚麼事兒,還能奉迎了對方,何樂而不為?
公然,就聽阮雲絲笑道:“我向來不喜好用胭脂。這一次是陪著李嫂子過來的。蘇公子也逛街?”因見著蘇名溪一身淺顯衣裳,她便知對方不肯意透露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