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4章 倚天屠龍記(1)[第1頁/共6頁]
小說是寫給人看的。小說的內容是人。
小說寫一小我、幾小我、一群人、或成千成萬人的脾氣和豪情。他們的脾氣和豪情從橫麵的環境中反應出來,從縱麵的遭受中反應出來,從人與人之間的來往與乾係中反應出來。長篇小說中彷彿隻要《魯濱遜漂流記》,才隻寫一小我,寫他與天然之間的乾係,但寫到厥後,終究也呈現了一個仆人“禮拜五”。隻寫一小我的短篇小說多些,特彆是近代與當代的新小說,寫一小我在與環境的打仗中表示他外在的天下、內心的天下,特彆是內心天下。有些小說寫植物、神仙、鬼怪、妖魔,但也把他們當作人來寫。
好或者不好,在藝術上是屬於美的範圍,不屬於真或善的範圍。判定美的標準是美,是豪情,不是科學上的真或不真(武功在心機上或科學上是否能夠),品德上的善或不善,也不是經濟上的值錢不值錢,政治上對統治者的無益或有害。當然,任何藝術作品都會產生社會影響,自也能夠用社會影響的代價去估計,不過那是另一種評價。
武俠小說擔當中國古典小說的耐久傳統。中國最早的武俠小說,應當是唐人傳奇的《虯髯客傳》、《紅線》、《聶隱娘》、《崑崙奴》等出色的文學作品。厥後是《水滸傳》、《三俠五義》、《後代豪傑傳》等等。當代比較當真的武俠小說,更加正視公理、時令、捨己爲人、鋤強扶弱、民族精力、中國傳統的倫理看法。讀者不必過份推究此中某些誇大的武功描述,有些究竟上是不成能的,隻不過是中國武俠小說的傳統。聶隱娘縮小身材潛入彆人的肚腸,然後從他口中躍出,誰也不會信賴是真事,但是聶隱孃的故事,千餘年來一向為人所愛好。
西洋傳統的小說實際彆離從環境、人物、情節三個方麵去闡發一篇作品。因為小說作者分歧的本性與才氣,常常有分歧的側重。
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權勢及於統統,以是我們到西歐的博物院去觀光,見到統統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故事為題材,表示女性的人體之美,也必須通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答覆以後,凡人的形象才大量在繪畫和文學中表示出來,所謂文藝答覆,是在文藝上答覆希臘、羅馬期間對“人”的描述,而不再集合於描述天使與賢人。
汗青上的事件和人物,要放在當時的汗青環境中去看。宋遼之際、元明之際、明清之際,漢族和契丹、蒙古、滿族等民族有狠惡鬥爭;蒙古、滿人操縱宗教作為政治東西。小說所想描述的,是當時人的看法和心態,不能用後代或當代人的看法去衡量。我寫小說,旨在描畫本性,抒寫人道中的喜愁悲歡。小說並不暗射甚麼,如果有所斥責,那是人道中卑汙陰暗的品格。政治觀點、社會上的風行理念不時變遷,不必在小說中對臨時性的看法作代價判定。人道卻變動極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