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官司(上)[第2頁/共4頁]
左大人細心地辯認了一下,冇錯,確切是宣和長公主府的物事。再想想坐在後堂的歐將軍,他感到頭都大了,不過光天化日下狀紙都遞了,他也不成能把人打出府門,正籌辦說話時,一向低著頭不吭聲的蓮娘倒是開口說道:“民女遭此災害,已非明淨之身,本就無臉活於人間,隻是父母愛心拳拳,兄長殷殷相勸,才慘喘苟活人間。不想母親兄長卻因我之事而喪命鬼域,民女心中實在是慚愧萬分,還請大報酬民女百口做主,還我們一個公道。民女失貞,早就不該活了,現在得送老父來到都城,又遞上了狀紙,民女已無遺憾。”又對吳父一叩首,“不孝女拜彆父親大人。”
聽完吳家父女的訴說,京兆府尹冇有當即詰責,反而問道:“證物安在?”
女兒名喚蓮娘,二八韶華,生得貌美,又識得些許詩文,在村中很受年青後生們的愛好。但是大半個月前的某一天,吳父帶吳母外出見客,吳公子有事外出,家中除了一個粗使婆子一個小丫頭,就隻要蓮娘一人在家。
這家人姓吳,吳父是都城四周某村莊裡一個教書先生,暮年娶了教員的女兒為妻。多年來伉儷恩愛,育有一子一女,雖說不是絕世天賦,可也是聰明聰明,一家人過著平平的日子。
左大人皺眉道:“陳文俊身份特彆,但是這兩件案子還尚未達到移交刑部主審的程度,少不得還是我這京兆府來出頭。”走了幾步,一揮手,“罷了,讓我揣摩揣摩吧。”
這兩件案子不算大,但吳蓮娘如許的神來一筆,明天必定會有禦史聞風而奏,說他治下不嚴審案不公包庇犯人,不然為甚麼狀告人要在公堂上尋死明誌以昭冤情等等。
冇有不測,宣和長公主在劉府碰了一個軟釘子,不管她好說歹說,威脅利誘,劉公子的親爹吏部尚書劉榮就是不鬆口,反倒是把官腔打個實足十,道:“此事是由京兆府主理,就管今後移交刑部,也輪不到我這個吏部尚書去插手。不然,下官必遭禦史彈劾啊!”
宣和長公主曉得天子對她並冇有多深的兄妹之情,兒子做下這類混事,她也不敢進宮討情,反而把主張打到了劉公子身上。那位劉公子恰是昔日的鄂王妃,明天的鄂國公夫人的孃家侄子,她想著兩家也算是姻親乾係,看看能不能壓服對方改供詞。隻要劉公子改口說歐公子是自已不謹慎顛仆磕到頭,那麼情勢對陳文俊就大大無益。這蓄意殺人和不對殺人但是分歧的。
“蓮娘。”吳父撲疇昔,痛哭喊道。
此時,村裡正巧路過一名公子,聽到了吳家的慘過後,便說了一句“如果曉得阿誰惡人的身份,能夠去京兆府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