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掙快錢[第1頁/共3頁]
因為如果內衛能夠隨便措置官員,會激發朝廷裡士大夫階層的個人不滿,乃至會在朝廷裡生出亂子。
這一次,沉毅不籌辦掙辛苦錢了,而是籌辦掙一次快錢。
但不管如何樣,沉毅與許覆在建康,起碼是有了一個“據點”,不消再寄人籬下了。
沉七郎麵色安靜:“大抵要二三十小我,每小我一天給五十文錢。”
內衛除了值守宮禁以外,另有權遵循天子的號令,替天子行走四方,乃至有必然程度上獨立的辦桉權。
而與此同時,杜參描述的許複長相,也被送到了小天子的桉頭。
“去牙行,找些閒人過來,我們明天開業要用。”
內衛明麵上的人數並未幾,大抵一兩千人,但是作為隻忠心天子的武裝力量,內衛暗處埋藏的人手有多少,恐怕隻要天子本人能夠說得明白了。
幸虧杜舉人記性不錯,還是對內衛大抵描述了一番許複的長相。
這個辦桉權,能夠不經過三法司,不經過朝廷的任何衙門,隻在內衛內部便能夠完成。
建康城裡,除了秦淮河這個“消耗重地”以外,另有東西販子等大市場,按理說隻要有設法,在這裡贏利並不是甚麼難事。
這可苦了杜舉人了。
想要坐穩皇位,做這個暴力機構的仆人,手底下是必然要直接把握暴力量力的,內衛就是直屬天子,不消向朝堂上任何官員交代的武裝力量,是天子坐穩帝位的保障…之一。
杜舉人在當天下午,被放回了本身家中,並且被勒令,不準將明天的事情說出去。
屋子租下來以後的第三天,許複手底下的老三,也跟著江都的一個鏢行,來到了建康。
不過這類獨立司法權,隻針對冇有官身的布衣,如果目標工具是官員,內衛便必必要與朝廷的法律機構通氣,不能胡來。
大寺人高超,垂手站在天子身邊,微微低頭道:“陛下,這個杜參這幾年暗裡裡冇有少說北伐的事情,可見是個剛烈性子,他既然在上元詩會上把這首詩唸了出來,如果真是他寫的,那他就冇有事理不認。”
禁軍宿衛是禁軍裡的正規體例之一,不過宿衛除了戍衛天子的端莊任務以外,另有一部分宿衛,輪職保衛天子寢宮,被稱為殿前禁衛,又稱為內衛。
“內衛辦事,越來越不上心了,朕讓你們去查,那就查清楚,查到底,不是杜參寫的,那就去找這個寫詩的人,既然在建康城裡,那就冇有找不到的事理。”
現在的沉毅,在晉王府住的還算舒心。
畢竟他本年才十六歲。
比擬較江都一年七兩的房錢來講,建康的房租要貴上很多,一個並不比江都阿誰院子大上多少的院子,一年的房錢要二十五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