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還都3[第1頁/共4頁]
冇有對錯,隻要挑選。如果將構造比方成體係,那麼體係冗餘必須刪除,不然體係冇法運轉。
“大王明也!”熊荊舉不出後代他熟知的例子,因為相隔兩千多年,淖狡卻懂這個事理。“不殺縣吏,秦軍他日攻來,彼等必定投於秦人。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既有譽士,當誅縣吏。”
“殺!”熊荊緩緩地從牙縫裡擠出這個字,麵色穩定。
“統治必有代價,權力源於殛斃。”熊荊看向昭黍,“不想殺人、不付代價,如何治國?”
“清官勾引民氣,更要殺!”熊荊麵無神采。“未涉此事之官吏亦是官吏,是官吏就是奸民,有族者例外。並非涉事者殺,而是奸民者殺。不如此,譽士如何安身?此乃……”
“誰說必然就要複國?”熊荊笑道。“現在不過是編撰了史乘罷了。再說二者並不衝突,封譽士於閭,乃封本地出身之譽士,若他是魯人,魯國如何不能複國?”
有太多人覺得不消支出血的代價就能獲得用血換來的好處、覺得打彆人幾拳彆人就會怕他而不敢把人真的殺死。這類一廂甘心呈現在後代小布爾喬亞身上極其天然,因為他們生下來就讀童話、少年時看讀者知音,長大了喝心靈雞湯,老了去逼呼打動彆人或者被彆人打動。他們餘裕的餬口讓他們打仗不到體係真正的惡,他們的層次和經曆又讓他們夠不著也看不到體係的全部運轉,因而隻能通過設想把天下設想的一片誇姣。
但在此之前,楚國本身的構造要構建好、運營好。這不是一場人與人、國與國的戰役,這是一場構造與構造的戰役。
“然也。”淖狡也承諾了。“譽士入縣邑,敢問大王官吏如何?有祿否,無祿必成害。”
“有祿無祿都成害。”熊荊觀點和他截然相反。能成官吏必是奸民,他們既然能夠給楚國大王帶路,那也能夠給秦國大王帶路,關頭是有官可做。
――正寢燕朝,麵對證疑的昭黍,沉默的淖狡,熊荊又一次深思查抄本身的行動邏輯,發明無懈可擊。獨一的題目就是如何符合楚國的實際以及天下的局勢。
官吏瀆職那就不要官吏――自刖雙足的陳壁說過‘奸民之治、弱民之政’,熊荊厥後窮究過,他說的就是法家的治國之術。何謂奸民?遵循法家的定義就是不作而食(不勞動就有飯吃)、不戰而榮(不打戰就馳名譽)、無爵而尊(冇有爵位就受人尊敬)、無祿而富(冇有俸祿就能敷裕)、無官而長(不當官就能有權力)。
秦國事郡縣構造,力所能及的環境下,郡縣構造決不答應其治下有其他構造存在,即便是小小五口之家,也要求‘民有二男分異’,不然就要‘備其賦’。固然這點因為楚人的抵擋,在舊郢實施的並不完整,但公族、譽士這類有武裝、有信奉的構造骨乾,勢需求被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