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億萬富姐的罪與罰(1)[第1頁/共4頁]
王牧笛:我們台的劈麵就是禦足堂,赫赫馳名,廣州馳名的腳城。我們之前調侃過,每個早晨一半廣州人,給另一半廣州人洗腳。
王牧笛:她起步的時候還是靠美容業,沐足,是吧,最早是這模樣。彷彿說她開阿誰,當時一天跑兩趟廣州來考查。
像吳英這類它們是關照不到的。但是這類銀行在全天下各地,都是有一樣特性。那麼普通中小企業如何辦呢?現在我們當局鼓勵官方建立金融機構,它是不能接收存款的,但它能夠放貸。那麼這個放貸呢,不成能找到更好的客戶了,因為像低利率的好客戶都是銀行拿去的。是以你就比較方向於風險比較大的中小企業,以這個為主。但是風險更大的小型企業、中小企業呢,根基上都要靠官方假貸。是以這是三個層次。那麼美國不一樣,美國對中小企業有納斯達克,就是納斯達克代替了第二層跟第三層,銀行以外就是納斯達克。對於中小企業,有潛力的、高科技的、有生長的,透過股票市場給你融資。
從“女富豪”到“階下囚”,浙江東陽年僅28歲的吳英短短3年時候裡,經曆了人生最大的起落與浮沉。由她一手打造的“本質個人”,包括了商貿、地產、旅店、收集、告白等浩繁範疇,吳英本人更是在本地名噪一時,可惜這統統都隻是黃粱一夢,她的“本質神話”僅僅存活了10個月,就跟著她的入獄而告終。2009年12月18日,法庭以集資欺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極刑。在官方金融極其活潑的浙江,吳英的極刑訊斷成果,激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與激辯,明顯,吳英的罪與罰、死與生,已不再隻關乎小我。
王牧笛:以是現在媒體用了一個詞叫“血祭”,包含葉檀做一個批評,說吳英這個案子判不判極刑的關頭點,或者爭議的最底子處所就在於官方假貸是否公道合法,需求把這個來標準好。
王牧笛:這個罪名有兩個:一個叫不法接收公家存款,另有一個叫集資欺騙。不法接收公家存款,當年是因為孫大午阿誰事件,這個罪名天下聞名。吳英開端是用這個罪名來告狀的。
集資欺騙如何定義
(佳賓先容:陶喜年,財經媒體人)
從“女富豪”到“階下囚”
那麼美國納斯達克有甚麼好處呢?那就是股票市場能夠承擔這些風險。你去納斯達克的目標,是要擔風險的。你曉得這企業風險是大的,是以能夠等候獲得高回報。但是你有高風險,以是股票市場對於中小企業融資,一貫的理念就在這,透太高風險、高溢價來攙扶中小企業。
吳英是個傳奇。短短3年時候裡,吳英經曆了人生最大的起落與浮沉。
郎鹹平:要講這個題目的話呢,你就要回到中國這個金融體繫了,到底它是一個甚麼樣的定位。那麼就是普通的銀行,用的是國度的信譽。因為銀行要庇護這麼多存款人的好處,以是它的放貸必須是安然的放貸。比如做房地產能夠,做大型企業的放貸能夠,那麼對於所謂高風險的中小企業放貸,它是不能做的。因為它的利率不能太高,為甚麼呢?你想想看,它這個利率,根基上是國度調控的,2%、3%、5%、7%、8%,差未幾就這個區間,它不成能太高。是以底子就不成能給這類高風險的中小企業放貸,因為你要給它放貸的話,因為風險高,你起碼要放貸20%、30%的利率,纔有能夠收迴風險的本錢。以是這類銀行已經必定就是必須給大型的、風險低的企業放貸,從而庇護了我們集資的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