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第三個人是凶手[第1頁/共3頁]
餘驚鵲來了以後,指名道姓找葉嫻,林家現在她是獨一能說上話的。
是葉嫻,還是葉嫻所說的第三人。
但是葉嫻昏倒在房間內裡,說本身是被人打昏的,並且房間內裡冇有鑰匙。
葉嫻還是林山月最得寵的女人,差人廳刑事科也不能無憑無據,就將罪名放在葉嫻頭上,林家人不承諾。
葉嫻年紀固然不大,但是經曆的事情很多,顯得成熟,不似少女的芳華靚麗,反而是有一股子少婦的風味。
但是它走了出來,申明當時碉樓的門是開著的。
林山月讓第三小我出來的嗎?
葉嫻和林山月共處一室,林山月死了,葉嫻是第一懷疑人。
看到這個碉樓的時候,餘驚鵲內心好笑,這個林山月到底是有多怕死,在家裡修建一個這玩意。
那就隻剩下另一種說法,葉嫻說有人把她打暈,申明房間內裡當時另有第三小我。
餘驚鵲頭疼,他感覺蔡望津給本身的這個案子,有點難。
第二個證據,林山月身上的鑰匙不見了,差人廳的人搜尋了林家角角落落,都冇有找到鑰匙。
餘驚鵲倉猝說道:“夫人節哀順變,凶手我必然會抓到,給夫人你交代。”
能夠當時凶手,底子就冇有在乎一隻貓,黑燈瞎火的,冇有重視到貓的足跡。
這隻貓的足跡,成了最關頭的證據。
第三人分開以後,將門關起來,將葉嫻關在內裡,反而是有一種讓葉嫻幫手頂罪的感受。
第一個證據,差人廳刑事科的人以為,林山月是一個男人,葉嫻要對於一個男人很難,還是用刀子捅死。
現在的題目就是凶手是誰?
貓足跡餘驚鵲一樣看到,從屍身中間,延長出去,公然到了碉樓內裡。
林山月身上冇有鑰匙,是不是第三小我分開的時候,拿著鑰匙開門分開,以是鑰匙不在房間內裡。
林家公然家大業大,林府幾進幾齣,並且院子內裡,一個碉樓矗立,餘驚鵲想要看不到都難。
餘驚鵲存眷的不是這些,他說道:“我是餘驚鵲,正陽警署警察,你們家老爺,林山月林先生的案子,我來賣力。”
以是餘驚鵲以為葉嫻冇有需求將鑰匙藏起來。
差人廳刑事科的調查陳述,就是在這裡斷掉的。
餘驚鵲蹲在地上,林山月的屍身不見,地上的血跡還在,林山月當時陳屍的處所,已經被白石灰勾畫出來。
從而也能解釋,為甚麼凶手殺了林山月,卻冇有殺葉嫻。
是一隻貓的足跡,足跡是從碉樓內裡,延長到碉樓內裡。
差人廳刑事科將這裡庇護起來,現在的案發明場,還冇有被粉碎。
遠房表親有幾個,但是都扯得太遠。
誰能出來林山月的碉樓,起碼是和林山月乾係密切的人,餘驚鵲以為調查的方向,需求朝著這個方向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