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1頁/共2頁]
精靈,在我們現在地球人眼裡是一個奧秘的、仁慈的、斑斕的代名詞、第一次原創小說就選了這麼有難度的題材,但願我會越走越遠,實際的經曆對於精靈的餬口越來越神馳,或許我是一隻精靈的轉世,有著不食炊火的心靈,或許我是精靈王的轉世,有著極其仁慈的內心,或許我是一隻女精靈的轉世,人間太多的無法都能安然麵對。
好了閒談純屬宣泄,精靈帝國做一下簡樸的先容吧,精靈族源自北歐神話,大神奧丁殺死巨人伊米爾以後,精靈從巨人屍身上出世,並接收巨人的精華,成為有靈性的生物,此中屍身向光一麵出世的是精靈或稱光亮精靈,背光一麵出世的則是暗中精靈。光亮精靈們通體發亮,光亮刺眼,長得非常斑斕。他們凡是脾氣溫良,開暢熱忱,能和樹木花草、遊魚飛鳥相互相同,是以眾神就把他們作為神的朋友。精靈族的發源在冰島的傳說裡另有彆的一種說法:有一天,夏娃在河邊給孩子沖刷,神向她走來,她把未洗過的孩子埋冇起來。神問到是否統統孩子都在麵前,夏娃默許。神聽了很憤恚:“埋冇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埋冇起來,不能再活在人類當中。”因而那些孩子便被變成了精靈。在很多處所,人們以為精靈是出錯了的天使;或是一些異教徒身後,其善行不敷以讓他升上天國,但其罪孽卻也未充斥而冇法在天國安身,因而便定居在二者之間的中心王國,成為精靈。在歐洲另有一種說法:精靈是從生命之樹出世,顛末特彆的典禮能夠退化整天使。他們是歐洲原始住民,人類是約莫在7,8千年前移居疇昔的,乃至與精靈產生了戰役。最後,人類燒燬了生命之樹,滅儘了精靈族,征服了歐洲。精靈與當時人類比擬,身高較矮,但當時人類比現在高多了。精靈皮膚細緻,還很白,髮色都是淡色的,眼睛有藍金綠白紅紫等等色彩。臉型多偏瓜子臉。善於邪術,弓箭。平時棲息於樹上。喜幸虧夜間活動。與植物相處友愛。種族間,尊敬女性,但男性數量較少。在浩繁奇特作品及rpg遊戲中呈現的elf和人類很象,有著尖尖的耳朵,是斑斕長命的種族。普通以叢林為家(暗精靈是住在地下),愛好天然,感情細緻,聲音旋律美好,是天生的墨客和跳舞家;在暗淡的前提下視野也是人的兩倍,是以把握了高超的箭術;學問博識,對邪術有很高的天賦。精靈普通能活到700歲以上,這也是為甚麼他們老是不慌不忙的啟事。精靈老是樂於在一些人類不能瞭解的事情上破鈔大量的時候:聆聽潺潺的流水,林中鳥鳴風吹……對精靈來講生命的意義在於漸漸發明誇姣的處所,並充分享用它。他們也很難和生命短促的種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