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戰小三[第2頁/共2頁]
當時的羅遠航,拉上他的樂隊在我家樓下唱歌,在海灘上用蠟燭點出一個龐大的心形,下雨天不打傘在我家樓劣等我……費錢去灌音棚錄他寫給我的歌,便宜了一個封麵上麵寫著“隻唱給一小我聽”……統統惡俗的招數他都用上了,因而打動了一樣惡俗的我。
不過他明天態度那麼好,我也就好好說話:“他是我爸的門生。”
“怪不得那麼老練。”
看了下訪客記錄,那賤人二號(以下簡稱“二號”)還是不斷地到我的部落格上觀光。
羅遠航非常固執地又打過來,我乾脆關了手機。
林致遠說:“看他現在的女伴,這小我的咀嚼也不如何樣。”
我和二號的鬥爭,是我和眾小三的鬥爭中最值得描述的一次。
“小白好記又好叫,聽上去又很敬愛,讓人遐想起乖乖的小白兔……叫小白不好嗎?歸正我就叫他小白。”
我斬釘截鐵:“我不要第、一。我要唯、一。你懂了嗎?再見,賤人。不對,最好永不再見。”
林致遠不滿:“他叫白、子、軒,不叫小白。”
我成了他的保護。
我一想也是,非常煩惱。
“你的戀人,小白啊!”
羅遠航笑:“來來,下次彆這麼說話——莫非你明曉得我要放屁,還非要接起來聽?這不是犯賤是甚麼?”
說這話的時候,我想起了那些個令人抓狂的光陰……
說完我就掛了電話。
“我旁觀者清。”
“你放屁。我莫非隻合適你這類朝三暮4、朝秦暮楚、見異思遷、喜新厭舊的男人?!”我把我所能想到的描述男人花心的成語都用個遍。
陳年舊事一下子跑了出來……他原是音樂係的門生,在黌舍裡見到我,幾次膠葛無果,因而想儘統統體例,轉到美術係,然後以門生身份出入我們家,先討了我父母的芳心……
隻要我能從家裡搬出來,今後躲開唐僧一樣的老媽,又能在羅遠航麵前爭口氣,管他和甚麼人住一起啊,以是我很乾脆:“冇題目。”
“哪小我?”
我楞了一下。
我風俗把我每天做的菜,或者烘培的糕點圖片上傳到我的部落格,再寫些筆墨申明。
不過我不介懷。
“哪個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