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為自己辯護[第2頁/共3頁]
梁璐隻能抬開端來,看向被告狀師。
喬家旁支虎視眈眈,固然喬敏握有實權,但是名義上,她還是替還在上大學的弟弟掌管的公司。
喬管家出去後,喬老爺子又撥通了公司一個董事的電話,聊了十幾分鐘才掛的電話。
按照該規定,與當事人有短長乾係不屬於不能作為證人的事由。相乾司法解釋也冇有規定與當事人有短長乾係的人不能作為證人。以是,以證人與當事人有短長乾係為由否定其證言的證據才氣於法無據。”喬樂人起家說道。
“去查!這內裡必定有人混淆水!”喬老爺子拍桌子說道。
喬敏最怕看到的就是爺爺絕望的眼神,她深吸一口氣,讓本身沉著下來。
“不是!”梁璐低著頭說道。
“我包管我接下來講的話都是真的。”梁璐穿戴紅色的裙子,固然是短髮,一樣讓人感覺荏弱美麗。
“我們是熟諳的。”
以是你要在最短的時候內裡把這些不好的印象竄改過來,不然就為時已晚!”喬老爺子峻厲的說道。
沈向南大鬆一口氣!
“爺爺,一天的時候太少了……”喬敏焦急道。
“直接的說,你和被告乾係也不錯?”
“被告狀師持續發問。”法官說道。
不然他得氣死了!
“請證人答覆被告狀師的題目。”法官蹙眉催促道。
“他們是高中同窗。”
“當天早晨他是因為給你出氣,才與人打鬥的嗎?”
“我問你,你為甚麼要換掉部分供貨商?”喬老爺子問她。
這個時候,喬樂人告狀京都日報的案子也開庭審理了。
“他是我同事的朋友。”梁璐抿唇說道。
“反對有效!”法官說道。
“他也在酒吧事情。”
“蜜斯?”喬管家神采擔憂。
“為了公司著想,就毀了喬氏百貨的名聲?”喬老爺子怒道。
喬樂人的阿誰姐姐反而隻要業渾家曉得,外人不知情!
喬敏出房間的時候,眼眶是紅的,眼淚都掉出來了。
“甚麼乾係?”
但在這些證人下台口述證詞時,一個個說的證詞都與究竟無關,反而站到了京都日報的那一方。
“好處更大?要錢不要臉?”喬老爺子冷聲說道。
“你沉著一點,擾亂法院,你想被拖出去?不想聽下去了?”司寒低聲警告道。
沈向南神采嚴峻的盯著梁璐,其彆人被拉攏翻供也就算了,如果梁璐也翻供,他不會放過她的!
“你朋友是誰?他又是如何曉得酒吧有招工?”
“反對被告狀師所說!《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凡是曉得案件環境的人,都有作證的任務。心機上、精力上出缺點或者年幼,不能辯白是非、不能精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梁璐猶躊躇豫,不曉得該如何答覆。
“和你也是朋友嗎?”
“法官大人!被告狀師問的題目與本案無關!”喬樂人提出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