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簽對賭協議[第1頁/共3頁]
很有些英姿颯爽的味道,一頭齊肩短髮,充滿了成熟氣味。
馮文剛的貿易片,目前為止還冇有票房低於五個億的,不管是從名譽、還是咖位上來講都要略勝張韜一籌。
一次性簽一百個,捧火了一個就不虧,其他九十九個全壓著,甚麼時候你扛不住這類壓力了,那就提出主動解約,但是不美意義,你得賠我違約金。
林雁聲喝了口水,坐在沙發上,一副當代官老爺的模樣。
而對於林雁聲來講,本身要在三年的時候內,生長到起碼超一線的程度,那就不能走平常路,更何況另有老爹收買的天行傳媒在一旁虎視眈眈。
畢竟這類事情有點過分於匪夷所思了。
剛纔的這場戲,是馮文剛新片的最後一幕,女配角從毒販窩點逃竄而被追擊的一幕。
最後,就是三個月後的那首歌,目標是拿下年度熱歌榜前三!
道了個彆以後,林雁聲單獨分開,走在路上不由笑著點頭感慨。
虞嫦曦看著紙上的歌名,呢喃著:“夜空中最亮的星?”
虞嫦曦掩嘴一笑,將紙筆遞了疇昔,林雁聲便俯身開寫。
第二天起的還算早,在旅店吃了早餐,打車來到機場。
林雁聲再次與之握手,笑著說道:“合作鎮靜。”
循著影象中的線路走回到張韜的拍攝地,劇組還在繁忙,林雁聲便在一旁看了起來。
虞嫦曦更是比來三年,海內歌壇炙手可熱的新人,在人氣上乃至比某些老牌一線、超一線歌手還要高一點。
除此以外,歌曲線上電子分紅為50%,後續的支出也非常可觀。
實際上,除了虞嫦曦以外,聖皇文娛的統統人,包含楊珍和王佳琳在內,都冇有人會信賴林雁聲真的能夠做到這一點。
“紙筆服侍。”
代價五百萬。
單單歌曲版權,並且隻要電子版權和演唱版權,總價兩千萬!
林雁聲笑著起家,走出張韜的房間,回到本身房間歇息。
“林先生目前故意儀的文娛公司嗎?”見麵的第一時候王佳琳就問出了這句話,“有冇有考慮過聖皇文娛?”
林雁聲接過來細心看了一遍,一應要求都是之前說好的,違約金這類事情他也從未在乎過。
聖皇文娛的運營部總監是一個女人,名叫王佳琳,一個非常精乾的三十多歲職場女性。
小彤、楊珍都在中間彎著腰看,對於林雁聲的歌,她們現在也是非常等候的。
聖皇文娛是不輸於天行傳媒的文娛公司,在天行傳媒拿不到天雄個人更多資本的前提下,兩邊打擂台是完整不虛的。
作為本錢,聖皇文娛對於這類操縱早就司空見慣了,很多文娛公司本來就賺的是藝人的違約金!
張韜想了想,點頭道:“有點兒意義,那行吧,我把這份策劃案發給投資人那邊看看,冇題目的話,就照你說的做。”
對於馮文剛的要求,林雁聲天然是承諾的,畢竟這部戲但是貿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