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錢!錢!錢!怎麼弄錢?[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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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了克林特.羅的音樂版權?這個……
話說返來,實在以比舍爾的目光,他感覺這個樂隊將來的生長會很不錯,但還是錢的題目。
戴維德.比舍爾,目前是華納唱片的,華納唱片在美國的唱片業裡算是數得著的短長角色,以是,比舍爾這個傢夥平時表示的也很強勢。但不過,比舍爾的專業性還是不容置疑的,歸正他本身是很自傲的。
“人為你也不能少呀!”
……
好吧,這確切不實際,但任何人在羅耀翔目前的當口,估計也比他強不了多少。頂點小說,
“好呀!”
而阿誰衝出去的喬納森喘了一口氣說道:“你們不能簽約!因為你們現在有另一樁案子!”
“耶!我們終究要成為簽約歌手了!”
這個簽約是在一家狀師事件所,混公道論樂隊又不傻,他們搞不清楚法律的細節,可大師能找狀師嘛,cc貝寧頓跟信田他們便找了這麼一家,喬納森狀師事件所……
“等等!”
簽約頓時就要開端,而樂隊的隊長麥克.信田已經是把具名筆都拿起來了。
咱爺們都把這個臉書給建立起來了,那將來另有啥說的?
這個時候,喬納森說話了,“有一名叫克林特.羅的先生要告你們,那位就是依維根蜜斯吧?你在之前侵犯了克林特.羅的音樂版權!”
要曉得,羅耀翔的手上也就是隻要幾萬美刀了,此人吃馬嚼的,撐不了幾個月,並且這錢他也得用啊。
這就是羅耀翔部下的這些個員工的表態,並且你這個老闆如果不承諾,那我們就走銀!
“哈!太好了!”
不得不說,依維根終因而想到如何回事了,她之前做了個東西以後,就對阿誰華裔產生了必然的興趣,而收集上很多的傳言,都指瞭然呀,唱這個《yellow》的就是阿誰羅耀翔,克林特.羅嘛!
“阿誰混蛋竟然要告我?是老孃幫他把音樂放到網上的呀!”
關頭是,這支樂隊還很倔,他們就要以一個樂隊的情勢來簽約,絕對不一小我簽。
對嘛!
都怪之前的收集泡沫爆掉了,他媽的!
誰還能不想著多占點兒股分?
羅耀翔本來是想來個大師同呼吸共運氣,我們大師都是初始的創業團隊啊,每人都有一股,今後大師都是公司的仆人,如何樣?
草創資金的題目,那是困擾著很多這類互聯網企業的頭一個困難,大師一開端都是要找資金的,而實際上,資金也在找這類的企業,也就是風投!
可不管如何鄙夷,那這個簽約也還是要簽的,還得靠他們贏利不是?
不能不怒!
群情激奮……(未完待續。)
“一股當然得有我們的呀!”
混公道論樂隊都傻了,他們能有甚麼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