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新千年了,我們能在網上乾點兒啥?[第2頁/共4頁]
“華哥?收集上的事情。是你搞出來的呀?”
還法律任務?
可現在引發羅耀翔重視的並不是知音這個事情,而是彆的的一個事情,那就是……
“算了吧!”羅耀翔此時插了一句出去。
就彆的不說,羅耀翔的這段《YOUNG-FOR-YOU》+《YELLOW》現在的下載量已經超越百萬了,彷彿在往千萬儘力呢。
實在,張林的心態並不是太好,因為他方纔賦閒,本來就是處於比較孤單的狀況,以是,才做出瞭如許的事情來……有點兒猖獗,確切。
這就是張林這個傢夥除非前麵的東西,明顯,這也是這個張林的真正目標!
你張林公佈好了,從速去公佈!恰好給老子多增加點兒存眷度!
而這個東西是完整免費的,是大師隨便下的,那誰還不下嗎?
“誰把老子的音樂給上傳到網上了呀?有冇有顛末老子的受權啊?這是盜版行動啊!”
“你說的那些個收集法律甚麼的,是騙我的了?”張文華是終究發明瞭這個題目。
“你來呀!殺了我呀!不然我就把你們的醜事暴光!就算是冇有法律製裁你們,那也會讓你們身敗名裂!……”張林還是拿著張文華的把柄呀,這個事兒……
因為這個法案裡規定的是,這個數字灌音成品的製作者,有向傳播者利用者停止排他性的酬謝討取權……歸正就是好龐大了,簡樸來講就是能夠要錢,但是如果人家底子就冇有贏利你如何辦?
這個傢夥……彷彿有點兒病的不輕吧?
真的,羅耀翔必定會如許措置,因為他是穿越者啊,他見過的炒作行動比這個短長很多好不好?並且也多很多好不好?這算個啥事兒呀?
但不過,這個張林倒是持續說了下去,他到底是個甚麼意義呢?
“實在,我查過了,現在的收集分享,特彆是音樂,並不算是盜版行動,不算犯法,最新的相乾收集法律裡也是這麼說的。”這是張林的話。
這個過程,張林天然就用到了本身的好處,那就是黑客技術,矽穀嘛,理工男嘛,那要黑誰不要太簡樸哦。
之前實在另有一個納普斯特事件(NAPSTER),也就是阿誰叫肖恩.範寧的傢夥,他實在就是P2P下載的初創人,p2p實在就是BT嘛,便能夠如許的簡樸瞭解。
好吧,羅耀翔這個傢夥的設法,至心也是普通的,但不過……
當然不能如何辦了,阿誰法案裡冇有彆的規定,並且這個權力還要在美國新建立的數字音頻買賣構造裡停止認證……
看來,每一個網紅的背後。都必須得有一個冷靜的推手!
對,羅耀翔此時呈現了經曆主義的感慨。
會不會因為這件事情而讓本身經心策劃的這個電影收集助推打算泡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