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一首兒歌能賣幾何?[第1頁/共3頁]
“能暗勁打穴的人,工夫能差到那裡去了。”楊銘威搖了點頭,隨即說道,“究竟如何回事兒,他如何跑你這兒來打鬥了?”
“嗬嗬!甚麼費事,早就想揍那傢夥了。說到底還是我扳連你。”吳小庸一笑,隨即先容道,“翔哥,我朋友張樂,馮磊。這是這家會所的老闆李翔,叫翔哥就行。”
“五十萬買罵!”
這場群架毫無疑問,以吳小庸一方完勝。固然除了張樂幾近都帶著一些小傷,但跟林小凡一方全數被打趴下比起來,那小傷的確就是勝利者的宣章。
“一首歌曲激發的打鬥!”
來人是這個會所的老闆,而剛纔和張樂比武的人明顯是這會所的人。
“翔哥,不美意義。”吳小庸趕緊上前笑道,“固然不是我們先脫手的,不過這裡的喪失算在我賬上。他日再擺酒給翔哥賠罪。”
不過,翔哥有些迷惑,之前兩人針鋒相對,冷嘲熱諷,暗中使絆子甚麼的,卻始終保持著一個底線。何況,到了他們這個程度,直接脫手,太有**份。
媒體對這事兒炒得不遺餘力,收集之上更是無數人在會商。
林小凡本就申明狼籍,而就這事兒本身來講,也是他先挑釁,他先欺侮人,他先脫手!他被揍,美滿是自找的。
張樂明顯不是軟柿子!
兩個備受存眷的人,傳出打鬥打鬥,並且還紛繁進了病院,傳聞另有一個傷勢不輕。這類勁爆的動靜,對於媒體而言,天然可遇而不成求。
“你曉得剛纔誰在這兒打鬥?張樂,欣兒的男朋友。”李翔一笑,說道,“阿彪還和他過了幾招。冇想到那傢夥工夫挺高的。如何,不信?阿彪的技藝你是曉得的,冇占半點便宜。並且聽阿彪說,那傢夥工夫比他深,隻是實戰經曆太差。”
一撥人笑鬨著朝病院而去。而林小凡等人則被會所的人抬去病院了。
吳小庸和林小凡這個作為海內頂級富二代,本就受媒體存眷,而兩人也時不時的搞出點事兒,給人增加點文娛。文娛訊息,那兩主兒是常客。
五十萬買罵,也算是前無前人後無來者了。
第三十七章一首兒歌能賣多少?
“林小凡諷歌手是賣唱的!”
而林小凡相對吳小庸就儘顯渣男本質了。他牽涉進文娛圈,美滿是和無數的女明星傳出愛情,傳出緋聞,傳出膠葛。
“你冇事兒吧?”馮磊頂著一個黑眼圈有些體貼的問道。
“就那幾個臭雞蛋爛番薯,能讓我缺胳膊斷腿?”張樂不屑的說道。
吳小庸和林小凡都是他會所的老熟人,兩人那點事兒,彆說他這些人了,就是大眾估計曉得的也很多。
五十萬得了這麼一首“喪儘天良”的歌曲,難怪林小凡忍不住大打脫手。打,絕對不是那五十萬被張樂借花獻佛拿去做善事,而是那首歌讓林小凡顏麵丟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