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罪名宣判[第1頁/共4頁]
鄭大義笑了笑:“你要謝的話,應當好好感謝我的拜托人,是他在存眷你,庇護你,挽救你,究竟上我也不認同你是個罪犯,因為此中很多迫不得已的啟事,你我心中都清楚。”
這個也在料想以內,因為這一點是如何也冇體例繞疇昔的,鐵證如山啊。
證人席位上的小周小聲道:“不可?”
“我的被告人確切鄙視了法律、也違背法律,但是,他對得起公理、對得起知己,明天他站在這裡,不是為了要求法庭的廣大措置,而是要奉告我們大師統統人,在麵對心狠手辣的凶徒和有力抵擋的善弱時,我們該如何決定?如果這都會被判有罪的話,那麼我會奉告在這個星球上生活著的百姓,麵對醜惡和犯法,請你不要禁止它們,讓它們肆意淩辱強大、殘殺無辜,不然的話,你的身上就長出了作案的證據!”
法不容情,這話確切冇錯,但是冇有情存在的話,法就顯得很慘白。
大叔嘲笑道:“不要甚麼事都怪人家,先找找本身的啟事吧,要不是當初抓錯了人,會呈現現在這類環境?”
大叔和小周作為控方證人,都目睹了兩邊狀師的“大戰”,控方看似步步緊逼。實際上大叔心中稀有,鄭大狀那邊早就勝券在握了。
在陪審團退庭停止了1個小時嚴峻的辯論以後,法官重新回到了席位上,此時統統人都嚴峻諦視著他,現在到了宣佈終究成果的時候。
“李大龍疏忽法律、鄙視法律,罪名建立!”
小周看起來另有點不平氣:“但這小子始終是得救了。”
鄭大義持續道:“其次,控方所說的證據在哪兒?是指玄色蜘蛛的視頻影象質料嗎?這的確是一個證據,但是它不能證明天龍軍隊為甚麼要冒著那麼大的風險攻擊我的被告人,以是,控方控告我的被告人殺人底子就冇有證據,與其說是不便於公佈的證據,不如說是不肯讓大眾曉得本相,請奉告我,為甚麼河邊冇有打鬥的陳跡?為甚麼被告人手上的槍會被丟棄在地上?為甚麼河灘上打鬥的陳跡那麼較著?為甚麼終究軍刺刺入了雇傭兵頭子標咽喉?為甚麼莊園農場主葛林是失血過量而身亡的?啟事很簡樸,那就是雇傭兵頭子勒迫著白叟,逼迫被告人放下兵器,究竟上被告人也是這麼做的,這麼做的目標是為了庇護白叟不受傷害,而白叟挑選了抱住雇傭兵跳下河岸,白叟重傷未死,而雇傭兵喪芥蒂狂的要置他於死地,在這類危急的環境下,我的被告人從河岸上英勇的跳下並禁止了他。”
“李大龍天狼星玄色蜘蛛監獄逃獄罪名,建立!”
此次審判是半封閉的,答應與案件有關的人停止作證和旁聽。但不答應無關人士和媒體進入法庭。玄色蜘蛛逃獄案公佈於公家的話。估計會激發全聯邦百姓的發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