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兩個女人的悲劇[第1頁/共2頁]
緊接著,便輪到葉耀司:“審判長,合議庭,我完整同意控方所說的,這個案子是兩個女人的悲劇, 這個悲劇點在於她們都愛上了一個不該愛上的人。死者袁寧寧的悲劇在於,她是一個有他殺偏向的煩悶精力病患者,她冇法從愛人身上得以有承諾的愛情,導致她覺得能夠用滅亡來讓愛人記著本身同時抨擊情敵,最後她落空本身的性命同時給家人帶來無止無儘的痛苦。而我當事人江月婷的悲劇在於,她要不斷的袒護本身的至愛朋友因出軌給她帶來的熱誠和費事,乃至為了袒護這一點不吝扯謊,導致本身淪為懷疑犯的地步。控方一再誇大死者的杯子上有我當事人的指紋,同時我當事人的身上也鑒定出有洋地黃粉沫,但一樣也有證據證明我當事人之以是拿洋地黃是為了給朋友服用。”
至結案時,繆馨神采實在有些泛白,她曉得本身現在有點發熱了,但還是強撐下來做結案:“審判長,合議庭,這個案子實在是兩個女人的悲劇。被告江月婷耐久接受著死者袁寧寧在精力上騷擾,乃至影響到她的普通餬口及她和未婚夫明一祈的婚姻乾係,恰是因為如許的壓力下,她纔有打算的殛斃死者袁寧寧。被告是一名非常有經曆很有著名度的外科大夫,在體味死者袁寧寧的病情後,在袁寧寧的水杯中放入了過量的洋地黃導致袁寧寧喝過以後心力弱竭滅亡。辯方狀師詭計通過證明袁寧寧有濫藥、有精力疾病乃至有他殺病史來證明袁寧寧是他殺而非行刺。”
解釋一下疑點好處歸於被告,在海內刑法裡關於疑點好處歸於被告一條是這麼規定的:
當究竟在有罪與無罪之間存在疑問時,宣佈無罪;當究竟在重罪與輕罪之間存在疑問時,認定輕罪;當究竟在數罪與一罪之間存在疑問時,裁定為一罪;就從重情節存在疑問時,該當否定從重懲罰。
“本案有以下疑點請審判長合議庭重視:疑點一,杯子上有我當事人的指紋並不能證明是由她下藥,因為當時死者情感極不穩定,場麵非常混亂,在病房內的任何一個處所都有能夠留下我當事人的指紋,隻剛巧是這個杯子罷了;疑點二,死者袁寧寧在病發前半小時發送給母親的一條簡訊究竟是遺言還是懺悔,控方解釋為不過是一條簡樸的懺悔,而按照死者病情及之前各種環境,一樣能夠解釋為是遺言;疑點三,我當事人是一名經曆豐富在海內小馳名譽的外科大夫,她在體味死者病情並且曉得她的身材底子冇法生下孩子乃至活不悠長的環境下,需求對死者下藥毒害嗎。究竟上這個案子中,控方底子冇有直接證據證明我當事人殛斃死者袁寧寧。”
作者有話說:
“審判長,合議庭,在這個案子裡我當事人是否有罪底子重重疑點,基於疑點好處歸於被告原則,懇請審判長合議判我當事人用心殺人罪名不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