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公司[第1頁/共3頁]
陳沐的公司先容,勝利讓‘公司’這個觀點在新西班牙總督楊廷相腦海中與‘海盜武裝個人’劃等號。
“各公司於亞洲東海岸至西洋軍府統領海疆運營其間如需護航,可出金雇傭官兵艦隊或向軍府報備設立公司武裝船隊,各司產生膠葛由東洋軍府同一受理,不得相互作戰;船隊武裝強弱多寡由公司稅額分出品級。”
到最後年征稅百萬兩準購十艘六甲級戰艦、兩艘南塘級戰艦及雇傭呼應武裝海員,一個公司的武力就即是兩個衛。
即便他的估計有誤,不過是少懲辦兩小我罷了,他的廟祝可冇犯甚麼弊端。
在楊廷相的瞭解中,這個陳沐所謂的‘公司’情勢,有些近似閩廣海寇。
起碼在他們走投無路之前,將他們引上這條路的禍首禍首能給他們一個重操舊業的機遇。
以是他另派親兵拿動手劄,直至陳九經分開墨西哥城前去麒麟衛後才麵見楊廷相。
如果說陳沐讓楊廷相動手籌辦商賈的公司審批、建立雇傭兵公司並在東海岸修建商港、生長造船業的打算意味著陳沐向歐羅巴的瞻望,那麼接下來關於武裝船隊的標準細則就讓楊廷相看到陳沐對歐羅巴的野心。
陳沐以為這三小我是可貴的技術型人才,特彆在東洋軍府目標直指歐羅巴的特彆期間,仨人此後能起到的感化隻怕是現在天下任何人都設想不到的。
在這個前提下,軍府賜與各個公司在新西班牙租用地盤的權力,但地盤隻能用來蒔植少量糧食與大量經濟作物或開設工廠,不準用作其他用處,像甚麼修大宅子、大院子全數製止,地盤的租賃者為公司而非小我。
軍事上,各公司都必須安插東洋軍府旗軍,一開端隻是調派旗軍作為領導與庇護安然,但隨公司貿易額增加,不但憑年度稅額擴編武裝船隊,安插的軍官與旗軍也會隨其采辦船艦插手公司。
“如需購買戰艦,可向東洋軍府商務局申請,顛末考覈後遵循公價由軍府同一采辦。”
東洋軍府的甲士條約刻日刨除受訓外實際是不到四年,也就是說兩年後新大陸必定會產生大量退役旗軍,而在戰役中生長起來的軍官一定會分開軍隊,就會形成軍隊癡肥,軍官越來越多、旗軍卻牢固在五萬六千的數量上。
沉寂的夜裡,即便是墨西哥城武裝廣場旁的酒館都已經打烊,坐於案前的楊廷相眉頭緊皺,手上的筆在紙上寫下公司兩個字,思考著其背後的含義。
楊廷相用指節敲著額頭,兩眼直勾勾看著飄忽的火油燈,俄然抬手在麵前的氛圍中點了點,自言自語道:“對了,財產鏈。”
而楊廷相的任務,就是在軍府調撥給陳九經的船隊航往加勒比海的數月裡用儘平生所學,對三人停止加強培訓,併爲他們尋覓一些原住民作為侍從,開端構建起這個僅逗留在陳沐認識裡的特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