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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得罪[第1頁/共3頁]

戰事前後不到一個時候,打完天還冇黑,不過等倭寇挖完坑天就快黑了,王如龍左邊的土坑裡,倭寇正一具一具搬著屍首,王如龍不知從哪傳聞足輕最想要的是飯糰,專門給每具屍首懷裡放個飯糰,再讓倭寇把屍首搬進土坑。

陳八智謹慎翼翼把木勺用綢布包裹好收進揹包,昂首咧嘴笑了,“不怕,我活著就已經獲咎很多人了。”

陳八智實際,他完整不懂王如龍為甚麼執意要給仇敵下葬,也懶得懂,他隻是承諾了,讓麾下倭寇去挖坑。

陳八智暴露思考的神采,道:“我從小吃不飽比人瘦,需求人哭莽蟲就踹我屁股,因為比人弱就是獲咎;我爹孃走得早,頂了旗軍乾活捱餓受凍,比人窮就是獲咎;養父把我送進戚家軍,戚家軍老卒看不起我,比人過的好就是獲咎;我不信神信人定勝天,平托老頭整天叫我異教徒,不肯意給神當孫子也是獲咎。”

“但世上不是大家都像我爹,更多人你待他好,他更看不起你,不如獲咎人,把人獲咎得弄不死你還冇招治你,他就隻能待你好了。”

足輕與軍人,存活之時他們的身份就彷彿旗官與旗軍、玉輪與星星,但能攤上王如龍如許的仇敵,也算最好的歸宿。

不為彆的,就為老王返來第一句話是給他認錯請他懲罰,說追到敵軍陣前,不能再往裡打,還是被仇敵走脫了仨。

厚葬不實際,但王如龍固執地以為英勇的人身後也應劈麵子,起碼要有人,有人把他們埋了,哪怕草草下葬,好過暴屍荒漠。

得勝以後,王如龍所下的第一道號令,就是將敢向他衝鋒的敵軍屍首儘數收斂,非論足輕還是軍人,身上不除甲冑、不動財物,向陳八智要求找個地埋了。

王如龍第一設法就是鼓掌稱快,不過他畢竟不是李如柏那種含著金勺出世的,問道:“如何做,將軍不怕獲咎人?”

不管如何看,都冇活路。

帶兵直麵鳥銃輪射,他不可。

王如龍咂咂嘴微微點頭,他腦海中無端閃過很多年前在新江鎮疆場上阿誰扛著長穗槍在骸骨堆裡被絆倒爬起來罵人的少年,誰能想到?

至於那十六個軍人就不給飯糰了,他們估計不奇怪,給幾塊梅乾。

那十六柄五尺野太刀被王如龍留下了,他將來要招募一些家兵,把這些長刀賜給他們,隻要他們有長刀原主的勇氣。

王如龍可貴呈現的閒談心境,就如許被打斷了。

我的天,那必定是一場搏鬥。

想想吧,十六個身著大鎧頭戴吹反兜的十四歲魏八郎揮動著杵地上比他還長三寸的野太刀悍不畏死地殺進一百個身穿粗陋腹當的十四歲魏八郎陣中。

陳八智剛從隨軍木工那要來了本身讓木工雕的小挖耳勺,坐在石頭上麵挖著耳朵,聽到王如龍這麼問,直至腳下的地,頓了頓才說道:“這是石見國,石見國的地盤石見國的人,這的一草一木,今後都是我的,就埋這兒。”